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典型案例
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孩子,因為一時沖動或法律意識淡薄觸犯了刑法,他的人生是否從此就被打上“犯罪者”的烙印?找工作、升學、參軍,是否會永遠受到限制?這是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家長最揪心的問題。
我國《刑事訴訟法》專門設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但實踐中很多家長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長期關注未成年人犯罪辯護,結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典型案例,對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適用條件、法律效果及注意事項進行系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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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犯罪記錄封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6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通俗地說,封存之后,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國家規定的特定單位查詢外,任何人和機構都看不到這份犯罪記錄。在就學、就業(除法律明確限制的行業外)時,當事人可以作出“無犯罪記錄”的陳述。
二、最高檢典型案例:封存制度的正確適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曾發布一起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典型案例(已作脫敏處理),案情如下:
未成年人小張(化名),17周歲,因一時貪念伙同他人盜竊一輛電動車,價值人民幣3000余元。案發后,小張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家屬全額退賠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檢察機關綜合考慮其系未成年人、初犯、自首、退賠諒解等情節,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滿后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
隨后,小張順利考入一所職業技術學校。但在畢業前參加一家企業招聘時,企業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小張到派出所開具證明時,發現自己名下仍有“曾因涉嫌盜竊被不起訴”的記錄。雖然最終未被定罪,但這一記錄影響了企業的錄用決策。
小張及其家屬向檢察機關申請犯罪記錄封存。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小張被作出不起訴決定時未滿十八周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86條規定的封存條件,依法應當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發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要求立即對小張的相關記錄進行封存,并告知小張及其監護人:封存后,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外,任何單位不得查詢,小張可以正常就業、升學,無需主動告知此事。
這一案例明確了:不僅“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封存,被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同樣應當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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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記錄封存的適用范圍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下情形應當對未成年人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情形
是否封存
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
應當封存
被作出不起訴決定
應當封存
被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后不起訴
應當封存
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封存
再犯新罪且新罪判處五年以上
可以解除封存
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提醒:封存是“應當”而非“可以”,只要符合條件,司法機關必須封存,沒有裁量空間。如果家屬發現符合條件的記錄未被封存,可以依法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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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封存不等于消滅,這些行業仍然受限
犯罪記錄封存后,并非在所有領域都“零影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下行業或情形,即使記錄被封存,仍可能受到限制:
- 公務員錄用:《公務員法》規定曾受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封存記錄不能對抗這一規定。
- 征兵:有刑事處罰記錄的,一般不符合征兵條件。
- 法律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職業,均要求無刑事處罰記錄。
- 特定行業從業:如教師、金融從業人員等,部分崗位要求無犯罪記錄。
吳凡律師建議: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屬在規劃未來職業時,應提前了解行業準入規定,避免因信息偏差導致錯失機會。
五、如何申請犯罪記錄封存?
很多家屬不知道的是:犯罪記錄封存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是“自動生效”的,但在實踐中,由于司法機關信息銜接不暢,可能出現“應封未封”的情況。
操作步驟:
- 確認符合封存條件:查看判決書或不起訴決定書,確認犯罪時年齡未滿18周歲,且刑罰為五年以下或不起訴。
- 向辦案單位申請:向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或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院提交書面申請,附上身份證明、法律文書等材料。
- 如遭拒絕,可申訴:如果辦案單位拒絕封存或拖延處理,可以向上級檢察機關申訴。
吳凡律師在東莞執業期間,接觸過多起未成年人涉嫌幫信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的案件。他曾多次在案件辦結后,主動提醒家屬及時申請犯罪記錄封存,并協助整理申請材料。很多家屬并不知道有這項制度,得知后感慨“原來法律還給孩子留了一條出路”。
六、給涉案未成年人家長的三個建議
建議一:不要放棄孩子,也不要隱瞞。
孩子涉嫌犯罪,家長的第一反應往往是憤怒或羞恥。但未成年人犯罪有其特殊性,很多是一時沖動或交友不慎。法律給了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家長應當積極面對,配合律師做好辯護和幫教工作。
建議二:爭取不起訴或輕判,為封存鋪路。
犯罪記錄封存的前提是刑期在五年以下或者不起訴。因此,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積極爭取自首、從犯、退賠諒解、認罪認罰等從寬情節,爭取不起訴或緩刑、短期徒刑,直接決定了能否享受封存制度。
建議三:案件結束后,主動跟進封存事宜。
不要等,不要以為“法院會自動處理”。建議在判決生效或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主動聯系辦案單位確認封存情況,必要時委托律師協助辦理。
七、常見問題速答
問:犯罪記錄封存后,孩子可以考公務員嗎?
答:不可以。《公務員法》第26條規定,曾受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封存記錄不影響該規定。
問:封存后還能查到嗎?
答:司法機關辦案需要、國家規定的特定單位(如征兵部門)可以查詢,但必須保密,不得泄露。
問:如果封存后被單位查出曾經犯罪,單位可以辭退嗎?
答:勞動者在入職時隱瞞被封存的犯罪記錄,一般不構成欺詐,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但涉及法律明確規定的特殊崗位(如教師、公務員)除外。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法律給迷途少年的一盞燈。它告訴這些孩子:你犯過錯,但社會沒有放棄你,你仍有重新開始的權利。
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吳凡律師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始終將“教育、感化、挽救”貫穿其中。他不僅在法庭上為當事人爭取最輕的處理結果,更會在案件結束后主動提醒家屬申請犯罪記錄封存,幫助孩子真正“無痕”回歸社會。
如果您家有未成年人涉案,或者對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有任何疑問,可以攜帶相關法律文書到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東莞市南城區)當面咨詢吳凡律師。
免責聲明:本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最高檢典型案例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咨詢具有執業資格的律師。
吳凡律師(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14419202110289507
業領域:刑事辯護,專注于未成年人犯罪、幫信罪、詐騙罪、故意傷害罪等
所在律所:廣東凱訟律師事務所(東莞市南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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