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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16日晚,北京某鬧市街頭。
一聲槍響,金重德倒在血泊里。
兇手李正光沒跑遠,他站在人群外圍看了一會兒,轉身消失在巷口。
一年后,他在出租屋里被警方按在地上,手銬勒進手腕的肉里。
2005年,死刑執行現場。
他跟法警說,別的什么都不要,一碗白酒就行。
法警端來一碗,他仰頭喝完,把碗擱在地上,沒再說一句話。
槍響的時候,那只碗還擱在他腳邊,碗底殘留的酒映著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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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從被踩在腳底下的窮學生,變成東北第一殺手,又變成北京假酒販子,最后被一槍釘在刑場上。
他這輩子翻過太多頁,每一頁都是用別人的血和自己的命當墨寫的。
八十年代,李正光還是個大學生。
家里砸鍋賣鐵供出來的好苗子,成績拔尖,老師偏愛,女同學喜歡。
有個富二代看他不順眼,帶人把他堵在宿舍里,用皮鞋踩著他的頭,說弱肉強食就是這個世界的規矩。
踩了整整一個學期,他一聲沒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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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末的一天夜里,他拿著刀在角落堵住了獨自一人的富二代,一刀捅進去。
看著對方不可置信的表情,他說他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暢快,壓抑了許久的情緒瞬間云開霧散,好像無形的枷鎖被打開了。
當晚他逃離學校,在社會上混了兩三年,依舊被人踩在腳底。
直到有一天,他被一群人打到面目全非,蜷在地上護著手里一包煙,眼里發著狼一樣的狠光。
這一幕被東北黑老大喬四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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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四覺得這小子有意思,把他拎上車,帶回去養了起來。
在喬四手下,李正光起初只是個無名小卒。
他跟著幫派里的老師傅學槍法,天賦高到把師傅的本事全部掏空。
老師傅把他領到喬四跟前,說這小子槍法比很多老人都穩,可以出去干活了。
喬四給了他一個任務:暗殺一個從北京過來的商人,那人砸錢在東北買人脈,試圖挑戰喬四的權威。
李正光用了兩天,任務完成得干脆利落,從此在幫里站穩了腳跟。
之后幾年他為喬四掃清障礙,手上沾的命越來越多,東北第一殺手的名號就是那時候打出來的。
九十年代初,喬四的幫派被一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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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倒猢猻散,所有人都忙著跑路,李正光卻逆向而行,把潰散的殘部攏到一起,說要帶他們再去打一片江山。
他對著那幫嚇破膽的弟兄說,現在跑出去就是通緝犯,一輩子躲在下水道里當老鼠;留下再賭一把,賭贏了就是新天地。
最后十來個人留了下來。
他把目光投向了北京。
東北待不下去了,他帶著這十幾個人南下,用以前攢下的錢在北京郊區盤了一家制酒廠。
他找上開夜總會的雷哥,不是去投靠,是談生意。
他跟雷哥說,娛樂場所里那些中高檔酒,大部分消費者根本分不出真假,他們點的不是酒,是面子。
用假酒冒充真酒,利潤大到嚇人。
他自己出廠房和渠道,雷哥出銷路,四六分成。
雷哥沉默著喝了一杯酒,說行。
假酒生意滾了幾年,李正光在北京站住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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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99年,他把一批假酒賣給同樣開夜店的金重德。
金重德發現酒是假的,揚言要把他連根拔掉。
李正光沒有報警,沒有談判,他重操舊業,在這一年12月16日的晚上,在一片鬧市之中暗殺了金重德。
這起鬧市槍殺案驚動了警方。
專案組摸排了整整一年,在2001年將李正光團伙一網打盡。
他被判處死刑。
執行前他只提了一個要求:一碗真正的白酒。
他靠假酒發家,死前喝的最后一碗,必須是真酒。
我寫李正光的時候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這個人的一生到底是從哪一刻開始拐彎的。
是富二代踩著他頭的那天下午,是他捅出第一刀的那個夜晚,還是喬四把他從地上拎起來的那一刻。
他自己大概也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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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知道被人踩久了之后,忽然手里有了刀、身后有了人,那種翻身的快感像鴉片一樣,吸了就戒不掉。
他踩著別人的命往上爬,最后自己的命也被一槍勾銷。
那碗真酒,大概是他在這個充滿假酒、假身份、假人情的世界里唯一能確定的真實。
他喝完那碗真酒,再也沒有回頭。
你們怎么看李正光這個人?
他到底是被社會逼成殺手的受害者,還是自己選擇了這條路的加害者?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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