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幫個忙,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社交日常,可誰敢想,這忙幫著幫著,居然幫出了一條人命,還牽扯出一連串的被告?新疆發生的一起離奇車禍案,把“好人辦壞事”的邊界撕開了一個血淋淋的口子。
事情得從去年5月的一個飯局說起。男子A喝了酒沒法開車,打電話搖人,讓朋友B去接。B剛好沒空,就轉而聯系了共同好友C。結果C也喝了酒,B一聽這情況就說算了別折騰了。可C是個熱心腸,自己開不了車,轉頭又叫上了自己的朋友D。
這一來二去,接力棒就交到了D手里。D開著老婆E名下的車,接上C直奔農家樂。到了地方,A發話了,讓D直接開他的車送他回家。D尋思著也沒多遠,就答應了。臨走前,D把自己的車鑰匙往中控臺上一扔,叮囑喝得暈乎乎的C在車里老實等著,自己送完A馬上回來。
就是這個看似平常的舉動,成了悲劇的導火索。D和A前腳剛走,C后腳就坐不住了,直接點火開走了D的車。沒開多遠,車輛失控側翻,C當場身亡。交警一查,C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64.2mg/100ml,妥妥的醉駕,負事故全責。
人沒了,留下一家老小。C的家人悲痛之余,心里那口氣怎么也咽不下去。他們覺得,車是D的,D把車留給醉酒的C就是沒盡到看管義務;A是被幫忙的,B是中間人,一個都跑不了。于是,一紙訴狀把A、B、D、E全告了,索賠57萬余元。
法庭上,這四人喊冤喊得比誰都大聲。A說我就叫了B,誰知道C喝沒喝酒;B說我是傳話的,知道C喝酒我都說算了;D說我是去幫忙的,千叮嚀萬囑咐讓他別動,他自己作死能怪我?E更委屈,車是借給合法且沒喝酒的老公開的,我錯哪了?
![]()
這燙手山芋最后到了法官手里。法院審理后認為,C是個成年人,明知道喝酒不能開車還偏要開,這是導致自己死亡的最根本原因,得自己扛下85%的責任。
剩下的15%怎么分?B和E徹底洗清了嫌疑。B只是朋友間傳個話,發現C喝酒還主動退出了,沒有過錯;E作為車主,把車交給有駕照且清醒的丈夫,合情合理。
但A和D就沒那么走運了。D作為車輛的實際控制人,明知道C喝醉了,還把車鑰匙扔在車里,把人單獨留下,這等于給老虎開了籠子,沒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存在過錯。
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A。監控顯示,當時D告訴A“接你的那個人也喝酒了”,A竟然回了一句“沒事有我呢”。更要命的是,A還當過交警輔警,對酒駕的危害比誰都清楚,這種縱容態度客觀上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也脫不了干系。
最終,法院在15%的次要責任里劃了道線:D擔40%,賠償12.8萬余元;A擔60%,賠償8.7萬余元。
![]()
這起案子看下來,真是讓人唏噓不已。朋友幫忙本來是情分,可一旦越過安全的邊界,情分就變成了催命符。D好心沒好報,A逞能釀苦果,C丟了性命,這起連環幫忙引發的血案,給所有人都敲響了警鐘。這事您覺得判得合理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