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預計在校園推動“第五級保全”,與警方等單位進行策略聯防展開查緝。并也規(guī)劃,“行政院”規(guī)劃學校與警方簽訂支援協定,讓警察在有情資時可進入學校查緝或協助。藍委吳宗憲表示,第五級保全能填補教官退出校園后的校安真空,但不具公權力,不應代替警察偵搜,以免轉嫁責任。在“有情資、簽訂支援協定”前提下由警察入校查緝,是可行且有必要,但若“常態(tài)進駐”他持保留態(tà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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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預計在校園推動“第五級保全”,與警方等單位展開策略聯防,學校須與警方簽訂支援協定,警察在有情資時可進入學校查緝或協助。
吳宗憲昨天表示,“常態(tài)進駐”會讓校園氣氛變成“被監(jiān)控”,像管訓營,學生遇到問題可能更傾向躲避,而不是尋求協助。師生與輔導體系之間,需要的是“信任與安全感”,才能讓毒品黑數浮出水面。
另外,警察“進入校園”執(zhí)法本來就有既有機制。偵辦刑案、有情資時,可以在通知學校、由校方代表陪同下,入校查緝。因此,在“校方與警方簽訂支援協定”、“有明確供毒情資”的前提下,由警察精準進入校園執(zhí)法,會是兼顧校園安全與人權保障的折衷可行方案。
至于“第五級保全”,吳宗憲指出,是規(guī)劃體力許可的“退休軍警人員”協助校園查緝;其實就是填補了教官退出校園后的“校安人力真空”。退休軍警比起一般保全,通常較有安全防護與情資通報的專業(yè)素養(yǎng),再補足毒品知識后,相信更能協助學校筑起“識毒、防毒”的防火墻。
吳宗憲說,保全沒有公權力,最多只能通報、協助,不具司法警察權,不可能代替警察偵搜與盤查;一來,可能使其暴露在與毒販或成癮者對抗的暴力風險中,二來,容易在搜查學生隱私時,引發(fā)法律爭議。如果政府把打擊毒品的期待全部壓在“第五級保全”,確實可能產生把壓力從教育體系和警政體系“外包”出去、轉嫁給個案學校和保全的疑慮。
吳宗憲說,比較適當的設計是第五級保全只扮演校安與通報角色,真正的搜證、查緝仍依據現有執(zhí)法機制,由依法受訓且有公權力的警察負責;并且同步強化校園輔導、匿名通報和家長教育,而不僅僅是用“更多保全”取代前端預防。
吳宗憲最后說,真正的解決關鍵,在于“橫向斷絕根本問題”,也就是“載具(電子煙)”的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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