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π小星統籌/Banker派
江西金融監管局對南昌農商銀行及其兩家支行開出百萬罰單,合計罰款360萬元,劍指該行貸款領域7大違法違規問題,兩任行長及授信審批部總經理同時被警告并罰款16萬元。
據江西金融監管局6月23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南昌農商銀行因小微企業貸款數據不實;數據管理不審慎;貸款“三查”不盡職;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金融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授信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以貸轉存,總行被罰款300萬元,東湖支行、洪大支行分別被罰款30萬元,合計罰款360萬元,相關負責人聶強、章萍、曾惟均被給予警告處罰,余德、倪永生、吁慕春被給予警告并罰款共計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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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農商銀行。
Banker派梳理發現,這是公開信息中南昌農商銀行成立以來收到的最大罰單,該行此前收到的罰金最高的處罰是2020年由央行南昌中心支行開出,因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賬戶,被罰款14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被處罰的相關負責人中,余德曾任南昌農商銀行行長、倪永生為該行現任行長,吁慕春曾任該行授信審批部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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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農商銀行原行長余德。
公開資料顯示,余德曾任贛昌農商銀行董事長,2020年1月獲批任南昌農商銀行行長,卸任后由倪永生接棒。
簡歷顯示,倪永生1972年4月出生,在職大學,助理經濟師,曾任南康市農信聯社監事長、石城農商銀行董事長、上猶農商銀行董事長、新余農商銀行副行長、原江西省農信聯社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2023年7月獲批任南昌農商銀行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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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農商銀行行長倪永生。
現任行長與離任行長同時被追責的情況并不多見,從上述處罰信息來看,全部涉及貸款發放領域。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處罰涉及的“違規發放貸款”問題,根據刑法的規定,如數額巨大或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還涉嫌犯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特別巨大或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相關規定,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立案追訴標準為違法放貸數額200萬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
公開資料顯示,南昌農商銀行前身為2009年由洪都聯社改制組建的洪都農商銀行,該行是江西省首家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農村商業銀行,2012年改為現名,已成為全省業務規模最大、網點數量最多的農商銀行,現有員工1000余人,下轄69個網點,分布在南昌市主要城鄉地區。
截至2026年一季度,南昌農商銀行資產總額718.31億元,1-3月實現凈利潤-2358.07萬元。2025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1.04億元,同比下降15.26%,實現凈利潤270.97萬元,結束了連續兩年虧損的局面,2023年、2024年該行分別虧損1121.16萬元、1.08億元。
另據公開報道,南昌農商銀行已于2025年脫離江西省聯社系統,管理權由南昌市政府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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