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兩電”)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防范化解“兩電”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引發的火災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龍山縣持續加大全域排查整治力度,堅持巡查檢查、現場整改、公開曝光同步推進,從嚴整治私拉飛線充電、入戶停放、堵塞通道、周邊堆存雜物等突出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現對近期排查發現的典型隱患案例予以公開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共同營造安全、規范、有序的居住環境。兩電違法隱患案例如下: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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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4日
拍攝地點:民安街道宿舍
照片描述:田某飛線充電
處理結果: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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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4日
拍攝地點:民安街道宿舍
照片描述:雷某飛線充電
處理結果:予以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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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4日
拍攝地點:民安街道藥材公司
照片描述:飛線充電、堵塞安全出口
處理結果: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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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4日
拍攝地點:民安街道藥材公司
照片描述:堵塞安全出口
處理結果: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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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3日
拍攝地點:里耶鎮
照片描述:安置區內2號充電樁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處理結果: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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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3日
拍攝地點:民安街道
照片描述:建筑公司安置房住戶飛線充電
處理結果: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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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2026年6月23日
拍攝地點:苗兒灘鎮
照片描述:安置小區住戶飛線充電
處理結果:批評教育,要求立即整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法律責任重申如下:
1.嚴禁銷售、購買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嚴禁擅自改裝車輛線路、電池、電機,嚴禁在非指定區域停放充電、私拉亂接電線充電、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充電、通宵無人值守充電。
2.嚴禁在高層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充電。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3.嚴禁占用、堵塞、封閉各類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停放和充電。違規單位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予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對長期反復違規、屢教不改的,依法予以暫扣處置。
4.嚴禁在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違規飛線充電、堵塞消防通道,引發安全危險且拒不整改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5.因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火災事故,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以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嚴禁拒不配合檢查、阻礙執法、拒不執行應急處置指令、阻撓消防救援車輛通行、沖闖警戒管控區域。違者給予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阻礙民警、消防執法的,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下一步,龍山縣將持續保持“兩電”整治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全覆蓋巡查、動態化隱患清零、常態化案例曝光,嚴厲打擊各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堅決防范“小火亡人”事故發生,全力守護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來源:龍山縣消防救援局
一審:敏敏 二審:冰冰 三審:楊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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