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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氣溫走高,午間溫度穩穩保持在30攝氏度以上。隨之而來的是,水上休閑消費也持續升溫。近年來,槳板、沖浪、皮劃艇等新型水上運動憑借入門快、趣味性強的特點,迅速成為上海市民家庭游玩、企業團建的熱門選擇。各類露營基地、戶外運動俱樂部扎堆新增槳板經營性項目,每逢周末,客源爆滿。
暑期來臨,槳板項目將再迎一波人流高峰。槳板項目經營是否已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監管是否還存在漏洞?記者近日進行了走訪調查。
水面看管存盲區
槳板,英語簡稱SUP(Stand Up Paddle),全稱立式單槳沖浪,從沖浪運動中演變而來。運動只需一塊充氣槳板、一支單槳,即可或站或坐,在水面上享受劃行的樂趣。
連日來,記者以游泳技能不佳的槳板零基礎者身份,先后前往位于閔行區、寶山區等地多家不同類型的經營性槳板體驗點位暗訪。體驗中,記者發現,在安全操作與管理流程層面,運營者普遍安全意識淡漠,高度依賴救生衣等設施,忽視其他安全流程,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要求,水上運動時,青少年和大眾參與者須在專業人員視距范圍內活動。但記者體驗的多家門店,有的未配置專職救生員,有的專職救生員未到場。現場僅有普通工作人員兼顧售票、裝備發放與水面看管工作。
閔行區梅隴鎮某俱樂部經營槳板體驗項目的水域為1公里長的公共河面,該開放水域連通黃浦江。工作人員幫助記者穿好救生衣后,他從一個大型貨架上抽出一塊充氣槳板,放在浮動碼頭的水面上,讓記者坐在其上。得知記者水性不好,他也并未提供動作指導或安全提示。工作人員聲稱會盯著,“落水了,你喊就行了”。記者下水后不時扭頭看向碼頭,發現他大多時間僅是坐在岸邊低頭操作手機。記者越劃越遠,早已脫離了工作人員視線范圍,也超過了呼喊能聽到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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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開放河道劃行,距離碼頭已近500米。
“河道水面情況復雜,水草叢生,萬一落水怎么辦?”面對記者上岸后的疑問,工作人員稱沒關系,反正有救生衣,“就算落水,你也能扶著河岸自己回來”。
記者詢問得知,該工作人員并不是專業的救生員,由于當天游玩人少,所以救生員并未到場,“周末會有的”。
在寶山區羅店鎮某俱樂部,工作人員目送記者下水后,長時間坐在室內前臺,視線并未關注水域范圍,記者自行在湖面劃行時發現,大部分水域均在前臺位置的視野盲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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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俱樂部,記者體驗槳板時,存在長時間無人關注水面的情況。
記者靠近岸邊,告知工作人員想嘗試站立在槳板上。但工作人員僅提示“離岸邊遠點”,5秒不到便又回到室內,玩起手機,對于初學者嘗試站立的高落水風險動作并不在意。
救生衣、安全繩等不合標準
一旦槳板游玩者不慎落水,救生衣是第一道保護措施,至關重要。上海市于2026年5月15日實施了運動救生衣的團體標準。上海紡織協會發送給記者的標準原文提到,在救生衣相關國標的基礎上,運動救生衣的包布顏色應為鮮艷醒目配色;前后身宜有面積≥50平方厘米的反光材料;宜配備聲音響度達到100dB的哨笛一只……
記者體驗中發現,槳板項目運營點位的救生衣款式各不相同,存在不符合現行上海市救生衣團體標準的情況。寶山區某俱樂部、閔行區某俱樂部提供給記者的均是黑色、無反光材料的救生衣,其中寶山區某俱樂部的救生衣并未配備哨笛。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要求,槳板必須配備合規的安全腳繩,防止落水后與槳板分離。但記者體驗發現,一些運營點位的槳板上并未裝有安全腳繩。而有的點位的槳板即便安裝有安全腳繩,但也并未要求體驗者綁在腳上,腳繩形同虛設。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規定,鼓勵其他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參與者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6月16日,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暑期水上運動安全工作的通知》,針對水上運動提到,嚴格落實參賽人員足額保險購置要求,未購買指定保險者一律不得參賽。《全國沖浪(槳板)項目俱樂部管理辦法(試行)》也要求,開展活動時必須購買相應的人員與運動保險。但在走訪中,僅有一家俱樂部工作人員要求記者購買意外保險,其他運營點位未做相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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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某俱樂部,記者被要求下水前購買保險。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曾針對槳板活動發文提到,遇大風、暴雨、雷電、上游降水等惡劣天氣或水文條件突變時,必須立即取消水上活動計劃或中止劃行娛樂。但上海部分運營點位在遭遇天氣突變時,缺乏應急預案。6月3日下午2時許,天氣突變,上海多地發布了雷電預警。此時,記者正在閔行區梅隴鎮某俱樂部門前的河道上劃行槳板,天空飄起雨,隨后越下越大,河面流速顯著增快。工作人員喊話告知記者可能要打雷了,建議記者盡量在碼頭附近活動,但并未中止運營,直到記者主動要求上岸。等到記者上岸后,工作人員還不斷在說,“別慌!下雨沒關系的”。
閔行區馬橋鎮某露營地的一名游客參加了槳板項目后,對記者說,槳板運動很有趣,但體驗下來,她覺得存在不少隱患。比如,這里封閉水域缺少維護,水草茂密,水底布滿淤泥。記者嘗試用槳桿探了探水底,發現在一米深度之下,是厚重、惡臭的黑泥。活動中,發生了3次落水事件,幸好落水者未被淤泥、水草困住,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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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員展示新玩法,將槳板連成一串。
還有游客體驗后覺得槳板項目的管理還需更規范。比如,她看到充氣槳板的保存很隨意,長時間暴曬后,在下水前,沒有見到氣壓氣密的檢查流程。所謂教練也只是槳板運動的熟練者,是否具備專業救援能力讓人懷疑,真有人落水時,救援可能不夠及時和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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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某露營地的槳板體驗項目中,一人落水,教練員正在施救。
運營缺乏標準 行業亟需規范
一方面是槳板等新型水上運動生意火爆,另一方面卻是運營粗放隨意。為何會有這一局面?
記者了解到,相較于游船、快艇等水上項目嚴苛的審批流程,商用槳板項目市場準入條件相對寬松,經營主體往往僅需常規工商注冊經營范圍即可運營,無需針對水上高危涉水項目辦理專項前置審批,市場監管環節缺少針對性準入核查,催生大量中小型經營商戶涌入槳板運動產業。
某俱樂部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要經營槳板項目,主要難點仍在于水域的申請,而非日常運營中的安全要求。針對槳板項目運營,他提到,近一年來,公安、城管方面曾對設施進行過抽查監管,但尚無常態化巡查機制。記者以企業身份電話咨詢了上海某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答復稱,只要不涉及培訓,對槳板項目的運營尚無特別資質要求;某區體育局體管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涉及校外青少年培訓,則需辦理相關證件,其他要求并不清楚。
記者檢索相關法律法規發現,對于槳板體驗項目的運營,目前確實缺乏管理層面的明確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水上水下作業和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等主要是對運營的活動水域做出限制。而《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規定了高危涉水類體育經營項目必須配齊持證救生員與專業教練員,但有著高落水風險的槳板項目尚未列入國家高危性體育項目目錄,因此不強制辦理高危許可,其經營場所也免于接受相應規格的監督檢查管理,致使槳板項目目前處于弱監管狀態。
但弱監管不代表全無要求。2022年,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出臺的《全國沖浪(槳板)項目俱樂部管理辦法(試行)》提到了沖浪(槳板)俱樂部必須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專門的技能人才,其中在水上中心注冊的教練員不少于2名,并有專業的安全救援人員、工具及開展活動的水域等諸多要求。但從記者體驗來看,實際落實中,相關要求被打了折扣。
值得肯定的是,上海市青浦區金澤鎮、楊浦區新江灣城等地區先行試點出臺了屬地水上運動管控細則,推出經營“兩嚴禁、七必須”準則:嚴禁惡劣天氣、夜間開展槳板經營;必須崗前安全教育、劃定封閉活動水域、配齊合規救生裝備、持證救生員在崗、統一購買游客意外險、布設全域警示標識、完善落水應急處置預案等。但這些管理標準目前尚限制在部分街鎮范圍內,還未在全市推廣。
有市民提出建議,由市級相關主管部門牽頭,結合上海河湖水域分布特點,出臺全市統一的經營性槳板項目管理細則,打破經營門檻低、監管有空白的現狀。
還有市民建議,可制定本市槳板經營安全設施配置規范,對救生衣、救生圈、救援船配備數量與質量、持證救生員配比、水域警示設施設置劃定標準,要求經營者留存游客登記、安全培訓記錄、裝備檢修記錄等,定期開展設備安全巡檢,不合格裝備強制報廢。
暑期臨近,槳板等新型水上休閑業態又將迎來一波體驗高峰。管理部門應當立足超大城市治理底線思維,依托現有國家法律法規與上海地方管理框架,加快補齊槳板行業制度短板、健全全鏈條監管體系、細化安全管控標準,補齊法規落地“最后一公里”,規范化整治淘汰粗放無序的劣質經營業態,引導上海槳板水上休閑產業在法治與安全的框架內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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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落水了,你喊就行了!”夏季來臨,槳板項目生意火爆,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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