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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戰問答守護程序正義與司法公正
《程序辯護六十題:原理、規則與操作指引》
作者:胡聰、袁夢龍、盧玉軍 著
ISBN:978-7-5764-2604-5
定價:88.00元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6年5月
作者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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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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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畢業于山東大學、吉林大學,獲得文學學士(新聞學)、法學學士和法律碩士學位,擁有證券、基金、期貨等從業資格,曾先后執業于錦天城、國浩、中倫等著名律師事務所,現為泰和泰(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兼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聽證員、《深圳律師》雜志特約撰稿人及欄目編輯等職,專注于刑事辯護業務,聚焦傳銷、非法集資等類型犯罪辯護,有多個無罪辯護、有效辯護案例,曾在《楚天法學》《安徽法學》《廣東律師》《深圳律師》等雜志發表論文20余篇,2023年9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個人專著《傳銷犯罪原理與辦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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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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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碩士均就讀于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現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民事侵權與刑事犯罪法律事務部主任、盈科華南區走私犯罪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任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免費午餐基金合規中心負責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辦理了大量疑難復雜的經濟犯罪、職務犯罪以及其他各類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辯護效果與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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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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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法學碩士,畢業后一直就職于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現為合伙人,執業領域為刑事辯護,辦理過三百多宗刑事案件,主要聚焦經濟犯罪辯護,尤其擅長走私犯罪辯護,有多個不起訴或無罪案例,現為深圳市前海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深圳涉外律師領軍人才、深圳市企業合規協會及英國標準協會企業合規師,參與編撰的著作有《海關法律熱點問題研究》《海關行政處罰案件的理論和實踐》《海關稽查的理論和實踐》《走私犯罪實務問題研究》《進出口通關合規實務指南》等。
內容
簡介
本書由三位資深刑辯律師聯手撰寫,立足刑事辯護實務痛點,以六十題為整體框架,結合《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系統拆解全流程刑事程序辯護實務問題。全書共設七章,按照刑事訴訟推進邏輯,依次梳理偵查、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及再審各階段程序辯護要點,并設專章詳解管轄回避、強制措施、證據審查等核心程序辯護事項。
全書采用問答形式,統一遵循“原理闡釋—規范解讀—操作指引”的行文結構,兼顧法理分析、法條解讀與實戰指引。創新性采用廣義程序辯護理念,拓寬辯護邊界,補充未成年人案件程序違法、認罪認罰辯護限制、二審開庭、四類案件辯護等易被忽略的實務問題。本書是刑辯律師夯實程序辯護能力、依托程序正義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專業實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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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①聚焦程序辯護核心價值
程序辯護是刑事辯護的關鍵突破口,用好程序辯點往往能直接扭轉案件走向。本書聚焦刑辯實務剛需,貼合一線辦案場景,精準填補實務界系統化程序辯護專業讀物的缺口。
②拓寬刑事辯護邊界
本書創新性采用廣義程序辯護視角,覆蓋刑事訴訟全流程階段。新增認罪認罰辯護受限、違法分案、鑒定意見未告知等易被忽略的程序辯點,補齊實務辦案盲區。
③內容兼顧理論與實操
全書采用問答體例,按照“原理闡釋—規范解讀—操作指引”展開,規避教科書空談理論、實務手冊內容零散的通病,法理、法條、辦案策略一一對應。
④深耕實務誠意之作
三位一線刑辯律師立足辦案親歷與執業感悟匠心合著,立足實務、回歸辯護本心。助力廣大刑辯同仁深挖程序辯點、破解辦案困境,以專業堅守刑事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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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管轄與回避001
問題一 如何針對地域管轄展開辯護?001
問題二 如何開展級別管轄辯護?007
問題三 如何應對指定管轄程序違法?013
問題四 如何開展回避辯護?017
本章小結023
第二章 強制措施025
問題五 如何開展不批捕辯護?025
問題六 如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辯護?030
問題七 如何開展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變更的辯護?034
問題八 超期羈押如何救濟?040
問題九 未依法告知被羈押人權利義務,如何辯護應對?048
本章小結055
第三章偵查階段057
問題十 阻礙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應對?057
問題十一 偵查階段未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如何應對?060
問題十二 偵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程序違法如何應對?063
問題十三 辦案機關未將鑒定意見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如何應對?068
問題十四 犯罪嫌疑人未及時送看守所羈押如何辯護應對?072
問題十五 審查逮捕期間如何促使人民檢察院充分聽取意見?076
本章小結080
第四章證據材料的取證程序082
問題十六 針對非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如何辯護應對?082
問題十七 證人證言取證程序違法如何應對?087
問題十八 針對非法取得的物證、書證如何辯護應對?091
問題十九 查封、扣押、凍結程序違法如何應對?094
問題二十 鑒定意見未附資質證明以及“資質與事項不匹配”鑒定類別錯誤如何應對?098
問題二十一 刑事訴訟中行政證據被直接作為證據時律師如何應對?101
問題二十二 針對血液的提取及鑒定程序違法如何辯護?105
問題二十三 針對偵查實驗如何開展程序辯護工作?109
問題二十四 針對電子數據的提取程序如何開展辯護工作?112
問題二十五 針對勘驗、檢查程序如何開展辯護工作?116
問題二十六 針對辨認程序如何開展辯護工作?119
問題二十七 針對技術偵查措施違反法定程序如何開展辯護工作?121
問題二十八 證據保管鏈斷裂如何辯護應對?126
問題二十九 視聽資料的提取、制作程序違法如何辯護應對?130
問題三十 辦案單位出具的各類“情況說明”的性質及如何辯護應對?134
本章小結136
第五章 審查起訴階段139
問題三十一 認罪認罰具結書簽署時辯護人未在場如何應對?139
問題三十二 辦案機關未依法聽取辯護人意見如何應對?144
問題三十三 檢察機關未依法保障辯護人申請調查取證的權利如何應對?151
問題三十四 檢察機關未保障辯護人閱卷權時如何應對?156
問題三十五 如何開展行刑銜接辯護?161
本章小結167
第六章 一審階段169
問題三十六 未依法公開審理如何辯護應對?169
問題三十七 如何針對、利用人民陪審員參與刑事案件審判開展程序辯護?179
問題三十八 如何利用庭前會議制度開展有效辯護?187
問題三十九 對違法分案如何辯護應對?191
問題四十 限制辯護律師發問、質證、辯論如何應對?197
問題四十一 如何爭取有利于被告人的舉證、質證方式?204
問題四十二 如何申請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211
問題四十三 如何利用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開展程序辯護?216
問題四十四 未隨案移送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材料如何辯護應對?220
問題四十五 如何對適用刑事速裁程序提出異議?227
問題四十六 如何對適用刑事簡易程序提出異議?233
問題四十七 審判期間變更合議庭成員未告知當事人如何辯護應對?238
問題四十八 檢察人員不出示案卷中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如何辯護應對?242
問題四十九 認罪認罰案件中辯護律師被限制作無罪辯護如何辯護應對?246
問題五十 如何利用“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規定開展辯護?252
問題五十一 如何利用專家輔助人制度開展辯護?257
問題五十二 如何針對審限超期問題開展辯護?262
問題五十三 法庭筆錄未經被告人及辯護律師確認、簽名即作出判決,應如何應對?269
問題五十四 如何針對刑事“四類案件”開展程序辯護?274
本章小結279
第七章 二審與再審階段281
問題五十五 如何爭取刑事案件二審開庭?281
問題五十六 如何利用二審發回重審制度開展辯護?287
問題五十七 未上訴或未被抗訴的同案被告人如何行使辯護權?291
問題五十八 如何促使法庭不準檢察機關撤回起訴?295
問題五十九 如何開展死刑復核程序辯護工作?300
問題六十 如何提起刑事申訴?305
本章小結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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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時代背景下,程序正義作為法治文明的重要標尺,其價值愈發凸顯。然而,長期以來,程序辯護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尚未獲得與實體辯護同等程度的重視。值此之際,胡聰、袁夢龍、盧玉軍三名深圳青年律師以敏銳的學術洞察力和強烈的實務使命感,撰成《程序辯護六十題:原理、規則與操作指引》一書,實為程序辯護領域的一縷清風,亦是對刑事辯護理論體系與實踐路徑的積極探索。
通覽全書,其內容之全面性與實操性令人印象深刻。作者以“六十題”為框架,既從法理層面梳理相應程序辯護議題的制度背景、法理基礎與價值邏輯,又緊扣《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的規定,分七個章節,對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一審階段、二審與再審階段等期間常見的程序辯護議題條分縷析,又辟出專章,重點討論和解析了涉及管轄與回避、強制措施、證據材料等內容的程序辯護事項。尤為可貴的是,書中章節主要循著“原理闡釋—規范解讀—操作指引”這一結構展開,既為刑辯律師構建了程序辯護的知識圖譜,又通過實操經驗的嵌入,實現了從理論到實務“最后一公里”的貫通。這種工具箱式的寫作范式,恰是當下刑事辯護專業化亟須的實務指南。
在刑事辯護領域,程序性爭議一直存在。但在“重實體輕程序”的司法傳統與思維定式下,不僅司法工作人員不夠重視程序問題,辯護律師也往往忽略。但是,程序問題不僅事關實體公正,而且其本身具有獨立價值。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并非簡單的工具與目的關系,而是法治文明的雙重支柱。程序問題對實體公正的保障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刑事訴訟程序的合法性決定事實認定的客觀性,司法程序的正當性影響裁判結果的準確性。但程序更深層的價值在于,其本身承載著權力制約、權利保障的法治基因。即便實體結論正確,若程序違法,司法公信力仍將遭受不可逆的損害——正如刑訊逼供獲得的真實口供仍須排除,非因其內容虛假,而因程序違法侵蝕了法律尊嚴與人權底線。這種獨立價值源于現代法治對公權力運行的內在約束,要求司法機關必須通過“看得見的正義”證成其權威。從自然公正原則到正當程序理念,程序正義始終是法治區別于人治的界碑,其獨立價值恰在于使司法活動既產出公正結果,又彰顯文明品格。也因此,重視程序、研究程序、利用程序,必然成為未來刑事辯護的堅定趨勢。我欣喜地看到三位青年律師摒棄浮躁,以工匠精神深耕專業領域,這不僅彰顯了深圳刑辯律師專業的職業品格,更為行業樹立了專業精進的標桿。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已經成為也必將成為未來刑事審判堅定的變革方向。程序辯護已然成為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制約公權力的關鍵抓手。本書的問世,既是對“重實體輕程序”傳統觀念的理性糾偏,也為律師行業提供了程序辯護的標準化操作范式。相信這部凝聚實務智慧與學術理想的著作,會成為刑事辯護律師案頭常備的程序法典,更期待三位青年律師以此為契機,持續為中國刑事辯護制度的發展貢獻智識力量。
是為序。
于秀峰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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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序人簡介
于秀峰, 吉林大學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后,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部,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合伙人,一級律師、全國優秀律師,先后擔任深圳市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人大代表,深圳市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兼任深圳市決策咨詢委員會專家委員、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深圳市政協立法協商工作咨詢委員、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等多所院校碩士生導師、研究員、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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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本書的誕生源于我們三位作者在執業實踐中對程序辯護價值的深切共鳴。作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的律師,我們曾無數次目睹程序性爭議對案件走向的關鍵影響,也深刻體會到律師群體對于程序辯護理論儲備與實務技能的系統性缺失。正是這樣的職業痛點,促使我們以合作者的身份開啟了這場“程序正義”的書寫之旅。
關于程序辯護,目前市面上的著述不多,根據我們的觀察,既有著作在內容上,要么將程序辯護限定為“程序性辯護”,僅討論強制措施、管轄、回避、非法證據排除、會見與閱卷等議題,要么多為圍繞具體程序問題的法律規定的整理羅列。我們經過討論,認為可引入廣義的程序辯護觀對程序辯護議題進行梳理和討論,即在程序辯護的內容上,除傳統的強制措施、管轄、回避等核心議題外,還可將其他常見程序問題列入,如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程序違法、辦案機關未將鑒定意見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辦案機關未依法聽取辯護人意見、行刑銜接、未依法公開審理、違法分案、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認罪認罰案件中辯護律師被限制作無罪辯護、“四類案件”辯護、二審開庭等,毫無疑問,這些問題既與程序有關,也與案件最終是否能得到公正處理緊密關聯,值得大力關注。在內容編排上,我們還遵循刑事訴訟程序的推進邏輯,將相關問題按照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的順序進行布置,便于讀者查找和理解。
在本書寫作過程中,我們始終以實務參考書的標準自我要求:既要突破傳統教科書重理論輕實操的局限,又要避免實務手冊碎片化、經驗化的缺憾。全書通過問答形式展開,聚焦實務問題的解決,試圖在法理闡釋、規則梳理與辯護策略之間架設橋梁,為刑辯律師提供兼具系統性和實用性的行動指南。
本書由胡聰律師提議、擬定目錄并統籌推進。其中,第一章管轄與回避、第四章證據材料的取證程序及第三章偵查階段第十問、第十一問,由袁夢龍律師負責寫作;第二章強制措施、第五章審查起訴階段及第三章偵查階段第十四問、第十五問,由盧玉軍律師負責寫作;第六章一審階段、第七章二審與再審階段及第三章偵查階段第十二問、第十三問,由胡聰律師負責寫作。由于作者知識有限,本書難免存在錯漏與思慮不周之處,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本書的出版,也宣告由胡聰、袁夢龍、盧玉軍三名青年律師組成的“鵬城刑辯三人談”團隊正式成立。“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我們期待借由共同出版專著、共同討論案件、共同參與案件辯護等形式,相互交流和借鑒,揚長避短,行穩致遠。做好專業,并在實現理想的道路上找到更多與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讓生命不孤單,這就是我們的追求。
愿這本凝結實務智慧與理論思考的冊子,能成為刑辯同仁探索程序正義道路上的同行者,亦期待更多法律人加入完善程序辯護體系的對話場域。畢竟,程序正義的實現,終究需要一代代法律人共同努力。
本書作者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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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第七編輯部
設計排版:信息中心
校對審核:第七編輯部
審批簽發:社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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