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拆遷款全給兒子,聲稱女兒沒資格分,如今身患重病又要女兒出錢!女兒:“憑啥?當初是誰說嫁出去的女兒潑不出去的水?”
72歲的付大爺頭發都白了,拍著桌子罵兩個女兒不孝,說老伴患子宮癌晚期住院快不行了,倆女兒連面都沒露過,全靠兒子一個人在醫院熬,既要出錢又要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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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的兒子付先生也跟著哭窮,說自己已經砸了十幾萬進去,現在生意失敗欠著債,還要養兩個兒子,實在扛不動了,親姐姐怎么能眼看著親媽等死。
這話剛說完,大女兒直接拍桌子懟了回去,說這倆父子純粹是血口噴人,當初家里拿了一百萬拆遷款的時候,怎么不想著還有兩個女兒?
父親親口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分錢都沒給過她們,弟弟當時更是拍胸脯說自己給二老養老,不用姐姐管,現在錢敗光了,倒想起找她們當冤大頭了?
兩邊吵到最后也沒談攏,兩個女兒表示,只愿意輪班去醫院照顧媽,但要出錢門兒都沒有,除非把拆遷款拿出來重新分,拿了多少財產就盡多少義務,天經地義。
付先生看說不通,放狠話要去法院告兩個姐姐。
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說,,都是子女,應該都互相承擔這個照顧母親的責任。至于父母的財產,按農村規舉,兒子繼承全部家產,這沒有錯!
也有網友說,兒子得了這筆拆遷款,那就應該兒子一個人承擔。女兒就是隨意,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不能強迫女兒分擔!
還有網友說,以醫院票據為準100萬,看病用完了。然后3個子女平攤。合情合理。
看完這出家庭鬧劇,我腦子里只蹦出一句話:當初分錢時有多“重男輕女”,現在要錢時就有多“厚顏無恥”!
老爺子把錢都塞給了兒子。那時候他們可曾把女兒當過一家人?
現在好了,兒子把家底敗光了,生意做垮了,親媽病重了,突然想起“血濃于水”了?
再看這兩個女兒,我覺得她們不僅沒做錯,反而干得漂亮!
很多人可能會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女兒“冷血”,但道德是雙向的。
法律上,女兒確實有贍養義務,但義務是對等的。你當年把財產全給了兒子,享受了兒子繼承家業的“權利”,現在憑什么要求女兒承擔同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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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和義務不對等,就別怪別人翻臉不認人。
說白了,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利益分配的時候講傳統,養老義務的時候講法律,算盤珠子都快崩別人臉上了。
法律也從來沒規定過只有兒子能拿家產,女兒得空手盡孝,想要公平,就得先把自己的事做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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