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6日在總統(tǒng)李在明主持的國務會議上審議并表決通過了187名朝野議員提議的《大韓民國憲法修正案》公告案。
接下來的程序是在20天的公示期后,交由國會表決和國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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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表決必須獲得國會全體在籍議員2/3以上的贊成票(197票),也就是說國民力量黨至少要跑10票。
若修憲案能在下月4日—10日之間舉行的國會全會上獲得通過,就可被安排在6月3日舉行地方選舉時一并付諸公民投票表決——必須有超過半數的有投票權公民參加投票,且必須獲得過半數投票者的贊成(雙過半)。
如果在其他國家50%投票率還是個門檻,但韓國民眾是出了名的熱衷政治,去年的總統(tǒng)大選投票率是79.38%,比總統(tǒng)大選稀罕得多的全民公投投票率肯定不成問題了,而全民公投過半數贊成問題也不大,真正的門檻還是國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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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些文章認為修憲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國民力量黨依然占據107席),但我的判斷是,李在明已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這次修憲成功的機會很大,即便這次不成功,他也可以積蓄更大的政治勢能,下次會以更猛烈的態(tài)勢一舉通過。
接下來我會從幾個角度,給出我的判斷依據。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次修憲修了什么?沒修什么?
第一點:規(guī)定總統(tǒng)在宣布戒*后必須盡快獲得國會批準。若國會未在戒*宣布后48小時以內進行表決,或國會在在籍議員過半數的贊成下決定解除戒*時,則戒*立刻失效。此外還明確規(guī)定嚴禁任何軍事力量以任何借口干擾國會議員進入會場及行使表決權。
第二點:用憲法判了“新右翼史觀”的死刑。確立了抗爭與民主運動是大韓民國的唯一法統(tǒng)來源,即寫入5·18精神,加入1979年的 “釜馬民主抗爭”。
第三點:1987版憲法中依然含有大量漢字詞。新草案將憲法全文改為純韓文編寫(比如標題由中文“大韓國民國憲法”改為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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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為了提高憲法的“可讀性”(韓國年輕一代漢字水平斷崖式下跌,繼續(xù)使用漢字憲法實際上剝奪了他們閱讀憲法的權利)。
不過比起修了什么,更重要的是沒修什么?
總統(tǒng)任期制未動,依然維持總統(tǒng)5年單任制;權力分配方式也未動;領土條款未動:依然維持“大韓民國領土為朝鮮半島及其附屬島嶼”。
所以大家看懂了嗎?
所有有爭議的,可能扯皮的,一樣沒改,改的幾乎都是除了死硬極右翼外得到全民公認的。
所以這一版修方案一開始就得到了除國民力量黨外所有政黨的支持,而國民力量黨其實也沒有什么理由阻止修憲。
7日,國民力量黨黨首張東赫會見了李在明總統(tǒng)時,要求他“在討論修憲之前,向人民聲明您不會尋求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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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場面:李在明讓鄭清來和張東赫握手
對此,李在明的回應是:“已經公布的修憲方案,包括補充條款在內,一個字都不能修改。實際上,在補充條款中加入關于連任或連任的條款是不可能的。”
隨后,共同民主黨反唇相譏:“國民力量黨不是擁有足以阻止修憲的席位嗎(超107席)?你們到底在擔心什么?”
確實國民力量黨有107席,目前公開跳出來支持修憲的也只有兩席,分別是趙慶泰議員和金龍?zhí)┳h員。但實際上國民力量黨內的反張東赫勢力絕對超過10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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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如果修憲在國會通過就算了,一旦修憲不過,在接下來的地方選舉中,國民力量黨一定會雪上加霜。修憲會像黑洞一樣吸收一切,地方選舉將成為“修憲選舉”。而國民力量黨也勢必會陷入更深的動亂,后續(xù)更加沒力量阻止修憲了。
這就是李在明的陽謀,去年總統(tǒng)大選的時候,他叫停了修憲,是因為時機不成熟,這次他沒叫停,因為時機成熟了。
和當初叫停“李在明防彈法”一樣,這次他也選擇不加入“連任條款”,顯示了他的胸有成竹和政治遠見。
不過無論如何,已經在韓國維持了39年的"87體制"終于緩緩落下帷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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