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煙草的新聞蠻多的:
一是英國議會兩院通過《煙草與電子煙法案》,規定商家向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群售賣煙草制品屬違法行為,意味著現年17歲及以下青少年將終身禁止購買煙草制品。
二是 香港政府通過《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禁止在公共場所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和草本煙),意味著即便你只是隨身攜帶,并沒有吸食,也屬違法。
三是深圳女子與吸煙在公交車站臺發生沖突,引起軒然大波,成為這兩天中文互聯網最熱門的社會事件。
總結一下:賣煙吸煙已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在中國,煙草利稅仍然居高不下,這么說吧,中國煙草上繳財政總額和個人所得稅總額差不多,去年分別是1.58萬億和1.62萬億,堪稱“一煙頂個稅”。你完全可以把販賣煙草視為一種收稅方式,坊間煙草局被稱為“第三稅務局”(第二是土地財政)。
但是!請注意!販賣煙草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稅收方式,沒有之一!
簡單列舉理由如下:
第一:危害巨大
煙草煙霧中至少有69種可致癌, 全世界前8位死因中,有6種與吸煙有關。 2022年,吸煙導致我國超100萬人死亡。
如果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中國每年的吸煙致死人數到2030年預計將突破200萬。
中國煙民人數已超過3億,約7.3億人遭受了二手煙的危害,其中包括近2億的孩子,每年 因二手煙暴露導致的死亡人數超過10萬。
這方面數據很多人都聽過,此次不贅述。
稅收一般都會有一定負面效應,但沒有任何一種稅收像煙草這么有害。
第二:弊大于利
雖然前面說了稅利驚人,但導致的經濟損失同樣驚人,根據 《2023年中國控煙觀察——民間視角》的估算, 2018年我國煙草相關疾病的經濟負擔總量為15214億元,而同年煙草稅收11556億元,損失超過當年煙草稅收。
而根據,2020年吸煙導致的醫療支出加上因早亡、失能造成的勞動生產力損失,總計約為 2.43萬億元,而當年的煙草財政收益僅為 1.52萬億元,損失約為收益的1.6倍。
所以,從社會整體而言,損失大于收益,同樣,沒有任何一種稅收是這樣殺雞取卵的。
區別在于:收益在政府,損失主要在個人;收益在當下,損失主要在未來。
第三:稅收成本高
所有人都知道,煙草是中國待遇最好(無論是工資、退休金還是各種隱形福利)的單位,沒有之一,高過職業門檻最高的醫生,高過絕大多數公務員,當然也高過稅務員。
區別在哪里?因為稅務局收上來的錢,一分錢都不能自留,但是煙草公司賣煙的收入可以自留。這就是國企的“委托代理困境”,只要經他手,必先截流自肥。
這也是通過販賣煙草收稅糟糕的地方,你還不如直接收稅呢。
并導致一個荒謬的結果:干臟活的人待遇最好,這是什么價值取向?
先說這三點,其實遠不止于此,我盡量一筆帶過:
它還是一種“窮人稅”:對有錢人來說,吸煙經濟負擔低,不至于因吸煙而致貧,而煙草消費在低收入群體中比例更高,這是一種“劫貧濟富”;
它還是一種“智商稅”:越是文化程度高的人,越能認識到吸煙的危害性,進而減少吸煙,反之亦然;
它還是一種“成癮稅”:煙草的成癮性意味著政府征稅的對象不是理性選擇,而是生理依賴,用成癮來維持稅基,與其說是“稅收”,不如說是國家在替煙草公司維護“客戶黏性”,這是不道德的。
總結一下:之所以說”煙草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收稅方式“,是因為它同時滿足了有害性、累退性、成本高、成癮性、激勵扭曲等問題,其他稅種可能有某一方面的問題,但集齊這一整套的,只有煙草。
至于原因,核心只有一個:就是政企一體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
所以,中國要控煙,需要飲料潑到它們的大門上(反正它們的牌子都放一起),但是我不敢,我怕被人身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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