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5月12日,泰國內閣會議正式批準修改《1999年外國人經營法》相關法律原則,進一步開放外國投資,吸引國際資本進入泰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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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府將對《外國人經營法》附表相關條例進行修訂,允許外國投資者在泰國從事農產品期貨交易業務。只要交易涉及在泰國境內實際交割農產品,即可無需再申請外國人經營許可證。此前,此類業務屬于《外國人經營法》第三類限制行業,外國企業必須申請許可。新規實施后,若通過泰國期貨交易中心進行交易,并在泰國倉庫完成實物交割,將被列為豁免行業。
內閣還批準了相關部級條例草案,允許外國投資者直接經營以下8類業務,無需再申請經營許可:
1. 電信服務業務;
2. 資金管理中心業務;
3. 行政管理、人力資源及信息技術管理服務業務;
4. 僅限于國內債務擔保服務業務;
5. 出租部分場地用于安裝金融服務電子設備及自動售貨或服務設備,以為公司員工提供服務及便利的業務;
6. 石油鉆探服務業務;
7. 根據證券及證券交易法規定的其他業務;
8. 提供代理、交易、顧問或資金管理服務的業務,涉及的期貨合約商品或參考變量不受《2003年期貨交易法》約束,屬于外國人無需申請許可即可經營的范疇。
從積極方面看,此次政策調整顯示泰國正在進一步開放外資市場,有利于外國企業在泰國設立區域總部。金融、科技、能源等行業將明顯受益,有助于泰國成為東南亞金融服務與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也需要關注潛在風險:泰國中小企業未來可能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若監管不足,部分行業可能被外資資本主導;金融、科技及數據相關業務仍需關注國家安全與監管問題。
總體來看,這項政策釋放出明確信號:泰國正在加速吸引國際資本、科技與金融體系進入市場。未來,泰國與中國、新加坡、中東等國際資本的合作模式將更加便利。特別是在貿易、金融服務、數據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大宗商品交易及期貨平臺等領域,未來增長潛力較大。
(來源:Thair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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