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遠縣法院高效執行完畢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在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法律的強大威懾下,該案件從立案到執行完畢僅用時兩天,有力的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
李某某與張某某系鄰居,因相鄰權糾紛發生沖突,在爭執過程中,李某某將張某某推搡倒地,致使張某某受傷,鑒定為輕傷一級,經法院判決,李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同時附帶民事賠償4.5萬余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民事賠償義務,張某某遂向靖遠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拿到屬于自己的賠償款。
執行過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執行法律文書,辦案團隊根據案情迅速梳理案件脈絡,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執行方案。為快速鎖定被執行人的財產,執行干警充分運用網絡查控系統,對李某某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進行全面查控,第一時間凍結了其名下的銀行賬戶和微信賬戶。同時,執行干警深入李某某住所地對其進行傳喚,因其當時不在家,便向其家人告知執行事項,以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要承擔的不利法律后果。第二天,李某某主動聯系執行干警,執行干警再次向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不僅會面臨罰款、司法拘留等措施,因其還在緩刑考驗期內,如若有能力履行,而故意隱匿、轉移財產,拒不申報財產、抗拒執行,可能還會面臨撤銷緩刑的風險。面對強大的法律威懾和執行干警的釋法明理,李某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立即想辦法將執行款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由法院扣劃。同日,李某某將該案執行款4.5萬余元全部存入自己名下的銀行賬戶,法院依法扣劃后通知申請人張某某辦理領款手續,將該筆執行款轉付至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至此,該案件執行完畢。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回應人民群眾司法期待的真實寫照。下一步,靖遠縣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將繼續踐行以“如我在訴”的理念,把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讓司法溫暖直抵人心。
來源:靖遠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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