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日,美國加州聯邦法院正式駁回馬斯克對 OpenAI 及其高管的訴訟請求,認定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 OpenAI 違背成立初衷、存在欺詐或違約行為,案件一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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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回應
馬斯克于 2025 年底提起訴訟,指控 OpenAI 從非營利組織轉變為營利企業的過程中,違背 2015 年成立時 “造福人類、開放技術” 的初心,與微軟等企業的商業合作存在利益輸送,且拒絕開源核心技術,損害創始團隊與公眾利益。他要求法院判令 OpenAI 回歸非營利性質,并公開 GPT 系列模型的核心代碼。
法院審理認為,OpenAI 在轉型過程中已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股東投票通過商業化決議,符合公司章程與法律規定;與微軟的合作屬于正常商業行為,未發現利益輸送證據;技術開源與否需平衡商業利益與安全風險,不構成違約。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科技企業的發展需適應市場變化,創始初心不能成為限制企業合理轉型的絕對約束。
OpenAI 方面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繼續聚焦 AI 技術研發與安全應用,推動技術普惠。馬斯克尚未明確是否提起上訴,但表示將持續關注 OpenAI 的發展,呼吁行業堅守開放初心。本案判決為 AI 企業商業化轉型提供了司法參考,也凸顯了 AI 領域商業利益與開放理念的持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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