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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來的媽媽》真是好神一部電影(無褒義)。
簡單總結一下,主創團隊從監獄找來一位殺人犯,在她服刑期間把她的故事拍成了電影,由她本人真實出演的同時又大量篡改案情,即將上映之際引起了巨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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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最新進展是,主演本人的賬號被禁止關注,為電影做過宣傳的藝人們紛紛割席,官方下場點名批評,上海市電影局也發了通報,決定停止該片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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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就來展開聊聊,這部還沒上映就遭到全網抵制、一星差評的電影,究竟為什么會惹上這么大麻煩。
斯文第一次刷到它是在去年10月,趙簫泓(原名趙曉紅)憑借該片入圍第73屆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還獲得了銀貝殼最佳主角表演獎,當時網友就已經開始熱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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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這個獎項含金量確實高,在她之前中國拿過這項榮譽的演員只有寧靜、范冰冰,而趙簫泓是今年繼辛芷蕾、萬茜之后,第三位拿下國際A類電影節影后的中國女演員。
圣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取消了影帝影后的設置,最終只選一位“最佳主演”斬獲銀貝殼獎,趙簫泓還是在評委普遍偏愛本地演員的前提下,跟一位西班牙男演員一起拿了“雙黃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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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作為評委的周冬雨努力“撕獎”功不可沒(記住這點后面要考),但趙簫泓本身是個素人,上來拍第一部電影就拿了這么重的獎,還是讓不少觀眾忍不住好奇,她究竟是什么來頭?
也不用大家細扒,因為《監獄來的媽媽》一度把這事兒當成宣傳噱頭,電影女主和故事原型都是趙簫泓自己,網友一句話總結:新晉圣塞影后居然是真的刑滿釋放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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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公開的劇情是,“一位因反抗家暴意外殺夫而入獄的女性,在經歷十年牢獄生活后出獄,通過自立獲得婆婆諒解并與兒子修復親情紐帶的故事”,沖著這些關鍵詞,還有人說趙簫泓的人生就是現實版《醬園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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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就有觀眾表達疑惑,咱不是一直在抵制劣跡藝人嗎,怎么失德、違法的都被禁了,這個正兒八經犯過罪、殺過人、坐過牢的,還能光明正大拍電影、拿影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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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導演解釋,影片在籌備前期進入監獄采風,是得到了官方支持的,并且成片確實順利拿到龍標,獲得了全國上映的許可,新華社、三聯生活周刊等主流媒體也都做過報道,方向還很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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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就沒掀起什么大水花,直到今年5月10日,也就是母親節當天,《監獄來的媽媽》正式官宣定檔,說要在5月30日上映,一向關注女性議題的姚晨第一個站出來幫忙轉發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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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簫泓本人也發了長文,講述自己為什么會拍這部電影。大意是她曾被推入深淵、陷入絕望,在獄中是對兒子的感情支撐著她,她懂這種愧疚與無助,希望通過這部電影,讓那些在困境中掙扎的女性別放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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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操作放在宣傳期都很尋常,不尋常的是趙簫泓這個人,從“刑滿釋放”到“國際影后”,不論是不是在內娛,這都是相當炸裂的劇情。再配合上電影宣傳期的大量曝光,這回網友的質疑可不是小打小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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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到底能不能拍電影呢?殺人犯主演的電影究竟是怎么過審的呢?電影宣傳她長期遭受家暴,反抗時誤殺丈夫,事實果真如此嗎?監獄里一般不允許拍攝,主創團隊是怎么做到真實取景的呢?
順著這些疑問,有較真的網友從趙簫泓的判決書扒起,結果這一看,好家伙,電影的宣傳方向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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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在2009年,趙簫泓(原名趙曉紅)與丈夫因為生活瑣事(支床問題)發生爭吵、互相廝打,爭執過程中,趙簫泓主動退到客廳,拿起桌上一把水果刀,正面持刀刺入丈夫胸部,導致對方搶救無效死亡。
趙簫泓被判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后來因為她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兩次減刑,最終于2020年6月15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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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出品人、制片人沈芬表示,《反家暴法》是2015年頒布的、2016年實施的,但在趙簫泓案發的2009年尚無相關立法,所以判決書中沒有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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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芬認為電影有虛構的權力,但在對案情的處理上卻高度寫實,趙簫泓遭受家暴慌張之下反擊傷人,是經過公安查明、法院確認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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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仔細看了判決書,的確有提到家暴的部分,不過那是趙簫泓單方面的說法,她在法庭上聲稱自己長期遭受家暴,是反抗傷人,但一來是她沒有任何家暴報警記錄、驗傷報告、目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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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是夫妻倆住在合租房里,有多名鄰居、合租室友可以證實,趙簫泓夫妻之間關系較好,只是偶爾會因瑣事吵架,并且日常家務大多由丈夫承擔,法院最終沒有采信趙簫泓上訴時提出的“長期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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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網友最初感到憤怒的點,在法律根本沒有認定家暴存在的前提下,影片卻將故意傷害罪美化成了“反抗家暴”的英雄行為,扭曲真相的背后是對司法的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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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死者不會說話,這部影片已經拿獎,上映之后影響力只會更大,一句“真實案件改編”就可以給他扣上“家暴男”的帽子,這讓同樣出演了電影的死者母親、兒子情何以堪,又如何面對這樣的二次傷害呢?
當然,斯文也注意到了,還有一部分網友提出異議,家暴這種事向來是很隱秘的,想做到證據鏈閉環幾乎不可能,那么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趙簫泓的自述都是真的,只是在案件中無法完成司法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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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婆婆、兒子兩位關鍵人物,不僅都選擇原諒趙簫泓,還跟她一起拍了《監獄來的媽媽》,就更讓這些網友費解,“如果不是男方確實行為不妥,TA們怎么還能跟殺父/子仇人和平共處”?
當事人具體是怎么想的,在他們發聲之前誰也說不準。斯文只是覺得,生活總是要過下去,不論家暴是否存在,婆婆已經失去了她的兒子,如果不跟兒媳婦和解,那她彼時還很年幼的孫子,恐怕也要失去自己的母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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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芬那篇已經刪除的長文里還提到,“我們電影的拍攝,得到了司法部的批準與支持,也得到了地方監獄局、女子監獄的大力支持與協拍,并履行了十分嚴格的手續”,那么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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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監獄法》明確規定,服刑人員僅能參與非營利性改造活動,營業性演出、商業拍攝、包括當演員,都是明顯違法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也規定了,影片必須“先備案后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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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來捋一捋時間線哈,導演在接受采訪時自己說過,這部電影是從2018年開始籌備的,2019年以紀錄片名義向監獄管理局申請,獲批進入多地監獄拍攝。
進監后他們拍了兩套素材,一套是真實的女犯改造日常,用于紀錄片備案,另一套是按劇本拍的劇情片,也就是《監獄的媽媽》這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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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先以紀錄片立項備案,2021年改成劇情片在電影局補備案,然后去國際電影節拿獎,之后再回國申請公映許可。國家電影局官網可以查到,這部電影確實是2021年在上海備案立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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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監獄的媽媽》這套操作屬于“先拍后備”,已經違反法定程序;劇組進監拍攝的2019年趙簫泓還在服刑,參與商業電影拍攝也是違法的;以“紀錄片”名義申請監獄拍攝,實際用于商業故事片,還涉嫌騙取審批。
去年電影節參展的時候,主創還被國外記者問過為什么電影沒有龍標,是不是還沒過審。制片人解釋他們6月就拿到了,但網友一盤時間線,發現這電影是先報名參展,后補的手續,這也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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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真刑啊……輿論發展到這一步,其實在官方出面叫停之前,大家也都知道這片子要涼了。凡是跟電影掛鉤的藝人,也都被網友扒出來罵了個遍。
當初因為撕獎成功被劇組點名感謝過的周冬雨至今還沒發聲,但她畢竟只是評委,評分依據僅限于電影內容,也無權調取主演的犯罪記錄,所以也有網友幫她說話,認為她無需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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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和汪涵就沒這么“幸運”了,前者是最先幫這部電影轉發宣傳的大咖,輿論翻車之后也只是默默刪博,用工作室的賬號發聲明找補,說她只是關注國產電影創作,但對影片的相關背景缺乏充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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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工作室強調“對此我們審慎自省”,但還是沒能擋住網友群嘲,連帶著她多年前“惡之花”的迷惑發言、對柴靜的陰陽怪氣都被翻出來審判了一波,不少《武林外傳》劇粉都在求她以后千萬記得謹言慎行。
汪涵的情況更微妙,他是作為出品人被嘲的,也連夜發聲明說自己沒有投資,只是疏忽之下同意掛名,初衷為扶持文藝創作,未對項目背景及內容進行充分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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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真的嗎?我不信。畢竟片方“關于不再保留汪涵先生出品人署名的”確認函可是5月16日就蓋章了,汪涵的個人聲明卻在20號凌晨才姍姍來遲,這是在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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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業內的朋友解釋,出品人是不會亂掛名的,就算沒有投資,一旦掛名了也是利益相關。而且汪涵和秦曉宇是深度合作關系,從后者拍第一部電影《我的詩篇》開始,汪涵就在幫忙吆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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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本身也是越扒越有,趙簫泓兒子在電影里穿著條紋旗外套,神似前幾年被網友罵瘋的毒教材里的毒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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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的出品公司之一,頭像十分刁鉆,照片上有三個人的立場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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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簫泓去年拿獎的時候還在說,“我有很多委屈,我也覺得很憋屈”,結合影片的改編方向來看,不少網友認為她幾乎是在外媒面前公然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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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瓜吃到現在屬實讓人眼前一黑,很多事情也早已超出了“瓜”的范疇。其實大家不難理解,片方為什么會把“反抗家暴”作為宣傳噱頭,隨著女性意識的崛起,相關議題一定會受到更多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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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利用大眾的同情來洗白犯罪,甚至想用這種離譜途徑賺票房,那又是另一回事了。經過這部電影的幾次風評反轉,誰也不清楚那些真正被家暴的人,以后想要為自己發聲時,會不會因此遭受更多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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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很好奇,為什么《監獄來的媽媽》從籌備到拍攝,從沖獎到定檔,直到網友這次情緒大反撲之前,都沒有任何一個從業者發現、提出問題,甚至還有不少大家耳熟能詳的公眾人物,在為它宣傳、背書。
是所有人都在投機嗎?票房大賣就是一次“勇敢創新”的嘗試,翻車了就紛紛割席,那到底是在糊弄觀眾還是在糊弄自己呢?照這么發展下去,別說內娛了,電影行業也要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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