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開會,召集全省連鎖藥店總部,壓實解決“七統一”“執業藥師掛證”等問題。
日前,貴州省藥監局 召開“ 全省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行政指導 ”視頻會,以深入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要求,壓實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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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提到, 對打擊執業藥師“掛證”進行再部署和再強調,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藥品連鎖經營存在的風險隱患和面臨的監管形勢,對強化連鎖總部質量管理、合法合規經營進行行政指導。
會議要求, 連鎖藥店企業 嚴格落實“七統一”管理,對總部和門店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執業藥師“掛證”、網絡銷售藥品不規范、追溯管理不到位、違規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要加強對門店的巡查和考核,確保從藥品購進、儲存、配送到銷售的全過程持續合規。
值得關注的是,貴州省藥監局此次會議面向省內所有連鎖藥店,意義非同尋常,背后原因或與轄區內連鎖藥店企業長期積累的問題有關。
自2025年以來,省內多地召開執業藥師“掛證”專項檢查行動,不少藥店被約談警示。例如, 2025年11月中旬,興仁市相關部門對194家藥店開展專項整治,其中對104家醫保定點藥店負責人開展集體約談,督促簽訂執業藥師在崗履職承諾書。
另一方面,連鎖“七統一”問題也較為突出,許多門店僅僅只是掛著連鎖的牌匾,而經營行為與單體無異。
最典型的情況是,藥店連鎖總部以加盟模式為主,但對門店疏于管理,繼而導致門店合規化問題十分嚴重,與監管方向和行業趨勢相背離。其中,門店非法渠道購藥、進銷存混亂、處方違規銷售,追溯體系失效等問題,經常被監管部門提醒和處罰。
即使是這樣,部分連鎖總部依然沒有做出實質性的改變,針對門店的考核和巡查依舊懈怠。這種做法,既阻礙了醫藥零售行業的高質量的“集中化”發展,又對藥品質量管控、群眾用藥安全產生嚴重風險。
不僅如此,執業藥師“掛證”以及處方違規銷售,也有可能造成醫保基金違規使用,進一步觸發醫保合規問題。
藥店行業“高質量發展”,倒逼連鎖總部
需要一提的是,從2026年以來,多項重磅醫藥政策出臺,對藥店行業提出了更高的期許和要求。
今年年初,國家九部門發布的《 關于促進藥品零售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明確, 完善零售藥店經營服務指南,拓展和優化藥學服務;鼓勵藥品零售企業配備執業藥師團隊與健康顧問。
5月15日起施行的《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要求,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配備相適應且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必須保證藥品可追溯。
另外,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2025年是執業藥師“過渡期”的最后期限。從今年開始,藥店企業必須嚴格配備執業藥師。
與以往不同的是,上述監管部門的關注焦點,焦點已經從門店轉向為連鎖總部,壓實連鎖總部關于門店的責任。
筆者認為,總部是所有連鎖門店的牛鼻子,如果“七統一” 等政策規定落實到位,門店的進銷存、藥品追溯、執業藥師在崗等問題,能從根本上去解決,并且也能節省監管資源。如果落實不到位,將面臨整改、處罰、退出、并購結局,進而提升行業集中度。
通過監管視角可以看到,藥店行業的“連鎖化”“集中化”,必須建立在滿足合規要求基礎之上。
在這種要求下,規范化、專業化的大型連鎖藥店企業,落實好自身的主體責任,重視藥品質量管理以及專業化藥學服務,才能在未來站穩腳跟。
作者:酒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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