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王女士自駕車從河北燕郊前往遼寧海城辦事。車輛行駛至京哈高速南票收費站附近時,因前方有大石塊,不慎撞上導致多個輪胎爆胎。
輪胎爆胎是件很危險的事,很容易引發車禍。
這什么車,一撞就爆胎了?
爆胎后,王女士全身多處淤青,同時感覺頭痛腦脹。
感覺問題不大。但是王女士高燒不退,體溫一度達到39.9℃。此時此景,姐姐也不肯來,說沒時間。
從3月11日住院到3月20日,住院九天,王女士想要出院還不行,需要醫生王某批準。王某認為王女士身體未康復,不答應。
一邊住院,男醫生一邊和女病人談起了戀愛。
所以男醫生對女病人進行了特殊照顧,本來應該入住三個病人的,結果只有王女士一個人住在病房里。
到了3月29日,這是又住了九天院。一共18天了。這醫藥費是誰出的?
怪不得有人說兩個星期可以談一場戀愛,看來還真的可以。這次,我算是長見識了。
就在3月29日上午,王醫生覺得時機成熟了,提出和王女士發生關系。王女士趕緊錄音。
王醫生采取的方法是喂水,一邊喂水,一邊趁機親吻。挺會談戀愛的啊。
但是王女士拒絕了。據王女士稱,王醫生此時就對她進行侵犯了。
她在這一過程中有反抗,但是身體還在發燒。這問題很嚴重,18天了,還在發燒。
所以,開車要注意安全,特別是在收費站附近,要慢慢開。
侵犯事件完成后,王女士報了警。
錄音資料顯示,王女士問王醫生是否喜歡自己,王醫生表示是喜歡她。
2天后,3月31日晚上,王女士從葫蘆島出發回家,應該是回河北燕郊。
報警后,警方鑒定了,在胸部拭子中檢出了王醫生的DNA,紙巾上檢出王醫生精斑,而陰道拭子未檢出精斑。所以警方沒有立案。
2026年5月26日,極目新聞記者問了問葫蘆島市中心醫院,工作人員說,王醫生已經被開除了。王醫生也不肯接受采訪。
有律師表示,關鍵在于是否明確表示性同意。比如是否大聲呼救。我認為肢體沖突應該算作不同意的一部分。如果一定要大聲呼救,等于是把性同意和大聲呼救綁定,這樣等于模糊性同意的范圍,或者說把性同意的范圍規定得太局限了。
廣東哲清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馬俊哲律師還表示,問了對方是否喜歡自己,容易被認為是雙方情感互動。
律師認為性侵構成條件也有特殊情形,比如女性高燒,無力反抗。此時處于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狀態,男方也會構成強奸。
我覺得男女交往還是不能太強勢。我發現很多教戀愛的文章宣傳女人喜歡強勢的男人,還有慕強什么的。
實際情況證明女性不慕強,不喜歡趁人之危。在以戀愛為主要特征的交往中,讓對象感覺舒服,才是第一原則。
(陳語絲寫于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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