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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洛寧縣的三大“民告官”事件
在大清王朝長達二百六十余載的統治歲月中,河南府永寧縣(即今之洛寧)曾接連上演三起聲名遠揚的“民告官”事件。此等事件之所以聞名遐邇,乃是由于彼時不僅在縣、府衙門鬧得沸反盈天,且事態已然鬧至河南巡撫處,更有甚者,竟驚動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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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熙年間的反對“官鹽提價”事件
自古以來,食鹽,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歷朝歷代為了保證人民的生活所需,對食鹽均采取國家專賣制度,嚴厲打擊販賣私鹽、哄抬鹽價的行為。洛寧屬內地無鹽區,老百姓所需食鹽均需從山西運城運入,史稱“河東鹽”或“潞鹽”。
明清時期,潞鹽從山西運過黃河到陜州,再從陜州運到韓城,最后再從韓城運到永寧(今洛寧)。這是國家規定的“鹽道”,任何人不能私自改道。
此外,國家對鹽價也有統一規定,譬如在清朝初期,永寧鹽價一直維持在13-15文/斤左右,雖然比其它地方稍貴一點,但由于路途遙遠,老百姓都還能接受,誰知到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永寧鹽價突然暴漲了3到5文,老百姓怨聲載道。這年秋天收秋剛罷,縣府衙門前突然集中了好幾千人強烈要求降低鹽價,懲治鹽販。
見此情景,知縣廣憲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先是躲著不見,讓衙役們出來勸說,后來又叫縣大隊出來彈壓,但均沒有收到一點效果。
群眾一連在縣衙門前靜坐了三天,眼看事情越鬧越大,老百姓“軟硬不吃”,廣憲只得按“聚眾鬧事,沖擊縣府”為名上報河南府,知府李廷臣立即把這個燙手的山芋轉手上交給在開封辦公的河南巡撫衙門。河南巡撫鹿祐立即召開庭議研究對策。
當時多數意見認為應該發兵鎮壓,唯有開封知府徐而泰挺身而出,力排眾議,他認為:“愚民無知,激則成變,”于是,鹿巡撫就趁坡騎驢,讓徐而泰“奉檄委辦”(清制:州府官員可奉旨跨府跨州督辦案件,也叫“檄委”),前往永寧處理此事。
為了避嫌,徐而泰并未先到河南府,而是轉到陜州府帶了一個能說會道的老熟人——陜州學正孟懷琇一起來到永寧。他們先是喬裝打扮來到民間,查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然后到現場宣講朝廷鹽政,說明永寧鹽價高出的緣由并承諾如實向上反映,懲辦有關當事人,同時講清楚“抗官”的厲害,勸百姓自覺到上級衙門投案自首,獲得寬宥。
這個孟懷琇特別能說,他的演講竟把在場的老百姓感動得痛哭流涕,大家情愿用繩子把自己捆起來跟隨孟學正前往巡撫衙門“叩轅哀請”。最后,終于得到河南巡撫的“恩赦”,一場可能釀成血腥鎮壓的“民變”就此平息。
關于這個事件,在正史上雖無記載,但在《河南通志.名宦》上寫到開封知府徐而泰的主要政績時,曾提及此事:
河南府之永寧因增鹽價,聚眾抗官,有議加以兵者,泰曰:“愚民無知,激則成變。”請于上,單騎往諭,眾感激從命。
六年后,寨子韋袞在他的一篇《擬上閣部書》中也曾提及此事。文中說:
康熙五十一年,永寧縣有無知愚民,與縣官激聒,縣官張大其事,申報上憲,波及林木,闔邑鼎沸,幾成大獄。幸開封府知府徐深洞下情,惻然憐憫,不避越俎,力請上憲,委陜州教官孟輸誠開諭,永民號呼涕泣,累累系頸,隨孟教官赴轅哀請,旋蒙恩赦,官民免禍。至今永民感二公之德,繪像焚祝。
從這兩處記載可以看出,雖然說是一場事,但由于各自角度、立場不同,他們的說法也不完全一樣。前者雖然是官方口徑,但由于主要是突出徐而泰的政績,所以首先肯定老百姓“抗官”的原因是“因增鹽價”,算是正當理由。不過,當時是否他一個人騎馬到永寧的?兩者說法不一。
按照韋袞的說法,是他讓陜州學正孟懷琇前往永寧的。在筆者看來,后者的可能性最大。像這么大一點兒事,能驚動一個知府大人親自前來,也未免有點小題大做。很有可能是徐巡撫委托孟學正前去。更何況韋袞是洛寧人,當時處理此事,他未必不在現場。再加上這是向欽差大人反映問題,他豈敢胡編亂造,敢冒殺頭之罪?
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由于巡撫衙門處理得當,老百姓感恩戴德,最后竟把這兩個外地官員繪成神像供起來,也實屬難能可貴。
在這里,有必要補充說明,韋袞寫的《擬上閣部書》,一個“擬”字說明這是他代別人起草的稿件,否則,他作為一介草民,不可能有資格向閣部大人上書。這里的閣部大人指的是時任刑部尚書張廷樞和內閣學士勒什布。
這是在洛寧發生鬧鹽事件的五六年后,由于豫西地區的閿鄉(在靈寶境內)、宜陽的亢珽、澠池的李一臨作亂,他們還曾把永寧縣令高式青擄上神垕寨七天七夜,氣焰十分囂張,于是,朝廷派此兩位大臣到豫西平叛。
最終,亢珽畏罪自縊,李一臨被捉拿歸案。與此同時,朝廷從嚴追究與此事有關的責任人。首先把宜陽、閿鄉的兩個縣令處“絞監侯”,并將河南巡撫張圣佐、總兵馮君侁以“隱匿軍情”和“平賊不力”的罪名予以免職。原任巡撫李錫也因“慫恿下屬加征激變”被論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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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周流宗,男,漢族,1957年1月出生,河南省洛寧縣趙村鎮人。1980年畢業于洛陽師院中文系。歷任洛寧縣計生委秘書、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楊坡鄉黨委書記、縣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現為河南省書協會員,洛陽市攝影家協會會員,《洛寧史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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