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的麥田,本來就很好,如果在麥田中有個顯著的標志性景點,那會讓這片麥田變成很容易出彩的拍攝地。
所以這棵網紅樹出名的原因也就是這么來的。畢竟,這棵白鹿原邊的孤樹,拍照打卡,金色的麥田,孤獨的樹,云霧繚繞的山,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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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更早的年代,可能僅僅會讓攝影行業出上幾張好看的照片,
但是當這些年短視頻和社交媒體火起來以后,農村田里那些孤獨的樹經常莫名其妙就紅了。很多人專門跑過去拍照打卡,發朋友圈、發抖音。不過,我們都知道,當人一多,問題就來了,麥田就被踩得亂七八糟,莊稼也毀了。種地的農民看著心疼,卻不知道找誰說理去。而農民本身他們想知道的答案就是,自己家種的麥子被踩了,損失該找誰賠?或者說能不能干脆把地圍起來,收門票賺錢?
那麥子被踩了,賠錢的事怎么算?
從法律上講,游客踩壞莊稼,就是侵犯了農民的財產權。我國《民法典》里寫得明白:因為自己的過錯損害了別人權益,就要承擔責任。游客不管是故意的還是沒注意,只要踩了麥田,就算有過錯。有些人覺得反正大家都踩,法不責眾,但法律上可不是這么回事,故意毀壞別人莊稼,就得賠。
那賠多少呢?《民法典》也有說法:按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算,或者用其他合理方法算。說白了就是看你踩壞的那片麥子,按當時的市場價值多少錢。實際操作中,可以找有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鑒定,算算一畝地減產了多少,再乘上當時的麥價。有些損失算不清楚的,法院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定個賠償額。
還有一點很重要:農民得證明這些莊稼確實是被游客踩壞的。所以建議農民第一時間拍照、拍視頻,把被踩的現場留下來。最好能記下游客的車牌號,或者找村委會、鄉鎮政府幫忙固定證據。
那具體該找誰賠呢?直接踩麥田的游客是第一責任人。誰踩的誰賠。另外,如果是旅行社、攝影團這些組織者帶隊去的,他們沒提前提醒游客不要踩莊稼,那組織者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農民承受了莊稼被踩、農機進不去地的損失,卻沒從流量里拿到一分錢。如果農民一直沒法分享到網紅經濟的好處,以后這種沖突還會繼續。所以最好能建個利益分配機制,讓流量帶來的收益也能分給農民一點,這樣大家才能長久。
那么農民能不能把地圍起來,收門票呢?
這個想法可以理解,但實際操作起來,法律上的麻煩不少。
第一,麥田大多是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用途是種莊稼,不是搞旅游。你要是圍起來收錢,就等于改變了土地用途,可能被自然資源部門查處。
第二,搞收費景點需要經營資質,得按《旅游法》辦手續,不是農民自己說了就算的。審批流程也不簡單。
第三,一旦你收了錢,就成了經營者,要對游客的安全負責。萬一有人在麥田里摔傷、中暑,或者疫情期間人員聚集出了事,你可能得賠錢。這個責任對普通農民來說又太重了。
第四,就算前面這些都合規了,收費還得遵守《價格法》,要明碼標價,標清楚收多少錢、服務啥內容。亂收費會被物價部門罰。
比較可行的做法是讓鄉鎮政府或者村委會出面,在保證種地的前提下,統一規劃。比如在麥田邊上修個棧道或者隔離帶,游客站在上面拍照,不踩莊稼。或者把網紅打卡點納入鄉村旅游規劃,農民可以通過地租、門票分成、賣農產品等方式分到錢。再或者,農民自己提供停車、賣水、賣盒飯這些配套服務,只要不影響種地,也是合法收入。
而網紅樹,就那棵孤獨的樹,最后農民勸不住游客,一氣之下把樹大部分的枝葉給砍了。看得出農民的無奈。游客、網紅靠這棵樹賺了流量,地方上也可能帶動了人氣和消費,唯獨農民只能忍受莊稼被踩、生活被打擾。所以解決問題的關鍵不是讓農民自己收費,而是讓地方政府牽頭,建立一個多方都能受益的補償和運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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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棵樹長在人家的地里,不是什么風景點,那塊地里面種出來的東西,是實打實給農民填肚子的東西。你要讓一個指著這塊地活命的人,去成全一堆陌生人的詩和遠方,那真的太難了。而且這種事不是頭一回,也不會是最后一回。前面有古樹紅了,大家跑去打卡,堵路鬧得雞飛狗跳;后面有麥田被踩得亂七八糟,垃圾扔一地。這棵孤獨樹的悲劇,不是它一個的命,它就像面鏡子,照出一個挺現實的問題:游客為了一己之私,看美景看爽了,那這個單到底誰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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