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千多元辦的健身年卡,還沒用到一半,卻因為受傷沒法鍛煉,惠州市民余女士無奈向健身房申請退余款。沒想到,退費之路很曲折:門店最初拒退,經12345熱線、監管部門介入調解后,店家雖然口頭答應退款,卻一拖再拖。至今,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維權陷入僵局。律師指出,這種突發傷病無法履約的情況,消費者依法有權解約退款。
千元辦理全年健身卡 突發傷病被迫停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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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卡合約。
2025年11月17日,余女士在惠州橋東街道零距離國際健身東平店,花費1111元辦理了一張健身年卡,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6日。備注約定,可免費停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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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檢查報告單。
讓余女士沒想到的是,健身計劃很快被意外打斷。2026年2月19日,她經醫院檢查,被確診為右膝關節外側半月板水平狀撕裂(Ⅲ級)。醫生明確不適合再進行各類健身運動,她只能停止所有健身安排。
2026年3月6日,余女士以身體突發傷病、無法繼續履約為由,向健身房楊教練提出解除合同、退還剩余卡費的申請,但對方只同意為其辦理停卡。余女士則認為,“停卡沒用,半月板撕裂3級,一年多都無法運動”。在后續溝通中,楊教練也拒絕了她的退費訴求。為了拿回剩余費用,余女士在3月27日向惠州12345熱線平臺投訴,請求相關部門介入協調處理。
監管介入協調 店家承諾退款卻逾期未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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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余女士訴求,惠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給予回復。
接到投訴后,惠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聯合橋東街道工作人員前往門店核查、協調。2026年4月8日,該局對投訴事項作出回復,門店負責人承諾,會在15天內為余女士辦理退款,監管部門核查后暫未發現門店存在違法經營情況。
然而,約定的15天期限過后,退款依舊沒有動靜。據余女士回憶,4月20日,楊教練再次和她溝通,先是提出扣30%手續費、僅退600元的方案,被她拒絕后,又改為扣除20%手續費,但始終沒有實際退款動作。
協商再起分歧 扣費方案雙方難以達成共識
4月29日,針對扣費爭議,南都記者就此事致電健身房的楊教練核實情況。楊教練確認余女士的退款申請屬實,門店同意辦理退款,但按照公司內部退費規定,原本需扣除30%手續費,經協商后已主動下調至20%,需按公司內部流程逐步辦理。
然而協調并未順利推進。5月9日,惠城區文廣旅體局向記者證實,工作人員多次牽頭協調雙方,但后續事情出現新變化,雙方分歧不斷加大,始終沒能達成一致的處理協議。
5月11日,門店相關負責人就此事向記者作出解釋。該負責人表示,門店經營已有11年,一直積極處理客戶合理訴求。余女士的傷病系個人原因導致,門店并非一開始就拒絕退費,有與她溝通協商。關于退費,因公司需走月度結算流程,款項無法即時到賬。此次退費遲遲未能落實,是由于余女士后續提出新訴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事件就此擱置。
截至記者發稿,余女士仍未收到任何退款,這場拉鋸數月的退費維權糾紛,依舊沒有解決。
律師說法:突發傷病無法健身,消費者有權解約退余款
針對此次健身卡退費糾紛,廣東九韜律師事務所胡海良律師給出了專業解讀。他表示,余女士突發半月板撕裂受傷,屬于無法預見的身體變故,受傷后無法開展健身運動,辦卡健身的消費和履約目的已經完全無法實現。
即便健身房此前沒有違約行為,但消費者因為重大健康問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合同,這種情況依法享有解除服務合同、退還剩余費用的權利,門店無權拒絕消費者的合理退費申請。
同時律師明確,退費金額需要合理核算。余女士從2025年11月辦卡,到2026年2月確診受傷,正常使用了3個月健身服務,享受了相應權益,這部分已使用時段的費用,無法要求門店退還。
律師建議,雙方優先通過協商解決問題,高效處理退費糾紛,避免通過訴訟維權,耗費更多時間、精力和財力。若協商最終無果,消費者可留存好辦卡合同、繳費記錄、醫院病歷、溝通記錄、投訴回執等全部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黎秀敏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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