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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6月10日電 因多期定期報告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上海雅仕及時任總會計師吳宏艷等被通報批評。
6月10日,上交所網站發布《關于對上海雅仕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以下簡稱《通報批評》)。
據《通報批評》,經查明,2026年4月29日,上海雅仕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顯示,經公司對所屬子公司涉及的供應鏈貿易業務進行業務模式、財務核算等自查,基于審慎性原則,將部分貿易業務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本次更正涉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2024年半年度報告、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2024年年度報告、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2025年半年度報告、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的存貨、其他流動資產、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報表科目。
其中,2024年年報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各調減20.14億元,占更正前對應科目金額的40.03%、42.01%;2025年一季報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各調減1.95億元,占更正前對應科目金額的24.38%、26.36%;2025年半年報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各調減5.59億元,占更正前對應科目金額的27.36%、29.11%;2025年三季報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各調減3.21億元,占更正前對應科目金額的12.43%、13.35%。
上交所指出,定期報告是投資者高度關注的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要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財務數據進行客觀、謹慎地核算并披露。上海雅仕多期定期報告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影響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2.1.4條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總會計師吳宏艷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金昌粉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吳宏艷、金昌粉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第4.4.2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上海雅仕及時任總會計師吳宏艷、時任董事會秘書金昌粉予以通報批評。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上海雅仕主營業務為供應鏈物流及供應鏈執行貿易業務,供應鏈物流可細分為多式聯運和第三方物流服務。
二級市場上,上海雅仕10日收跌0.2%報9.95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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