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華
近年來,社會上的一些獨居者安全保障問題引發了對監護難題的廣泛關注。從獨居者突發疾病時因監護主體不明而面臨困難,到獨居群體身后事處理問題;從失能家庭因法定監護人失聯陷入生活窘境,到高齡失能老人監護權變更難,強化獨居群體監護保障的緊迫性與現實意義愈發凸顯。
隨著我國社會結構從傳統家庭模式向多元化轉變,不少人選擇獨居。然而,現行成年人監護制度仍主要基于近親屬監護設計,對獨居人群的特殊需求考慮不足,制度適配性的滯后使這一群體在監護體系中面臨困難。在此背景下,獨居群體的監護需求已從“小眾問題”演變為“社會剛需”。
為此,我們開展了相關調研,走訪多個社區、法院及民政部門,并與基層工作人員、法律從業者開展深度研討。調研發現,民法典雖對成年人監護作出原則性規定,但制度落地仍面臨多重障礙。當獨居者突發腦梗等緊急情況時,居住地與戶籍地居委會、村委會等組織之間因銜接不暢,難以迅速介入。同時,民事行為能力司法鑒定、法院指定監護人等程序周期較長,難以匹配急救處置的現實需要。在失能家庭中,當法定監護人失聯時,由于基層組織在人力和專業能力等方面存在局限,監護兜底的責任難以真正落到實處,被監護人的權益保障面臨風險。
當前,獨居群體面臨監護的主要問題在于“制度不健全、落地不暢、銜接不足、適配性差”。基層居委會、村委會等組織權責不清,在缺乏專業法律知識和專職人員支撐的情況下,即便有意愿擔任臨時監護人,也難以合法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事務。此外,意定監護制度因知曉度低、辦理流程難、監督機制尚缺,未能充分發揮其制度效能。當前制度對獨居群體的特殊需求考慮不周,監護服務供給缺乏專業支撐,監督機制不完善,容易形成監管盲區。
結合調研發現,建議從多個層面協同推進獨居群體監護保障:
建立分層分類的制度體系。推進完善“意定監護、法定監護、臨時監護應急”融合銜接的多元化體系,既充分尊重獨居群體的自主選擇權,又強化兜底責任。打通落地執行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針對臨時監護的應急需求,明確各方主體職責,讓突發狀況下的監護響應真正“快起來”;另一方面,針對監護服務的專業性短板,簡化意定監護辦理流程、探索建立專業化隊伍,通過專業力量介入,讓監護服務專業起來,彌補基層專業能力的不足。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機制,整合民政、司法、衛健等多部門資源,實現監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強化獨居群體監護保障,不僅是維護獨居群體合法權益的現實需求,更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希望相關制度的細化與落地,能讓更多獨居者感受到社會的溫暖,不再因“孤身一人”而陷入困境。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上海市委會副主委)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11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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