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本是祭祖盡孝、慎終追遠之日,然而在廣東化州市楊梅鎮米西上嶺村,一場宗族墓地邊界糾紛,卻演變成結伙圍毆、暴力傷人的惡性事件。糾紛當天,村民盧仲浩、盧仲帥在警方到場后,才趕到現場,結果在調解過程中,被對方家族數人當著多名警察的面,進行圍毆致傷。其中,盧仲浩左耳遭重擊后聽力驟降,經醫院檢測為重度至極重度聽力損傷,遠超輕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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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費解的是,警方僅對盧仲浩、盧仲帥兄弟二人的外傷,進行鑒定,二人外傷均被鑒定為“輕微傷”,而對對盧仲浩的聽覺傷情兩月內的數次申請鑒定,卻以各種理由拖延,從而僅對數名施暴者作出行政拘留處罰,而對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聽覺傷鑒定拖延70多天,至今未組織鑒定。知情人稱,警方此舉或涉嫌程序違法。
墓地越線引糾紛,調解現場變成“圍毆現場”
2026年4月5日下午,盧仲浩一家人與本村盧某福家族,因墓地邊界爭議發生口角糾紛。盧仲浩表示,盧某福家族墓地存在越線多占“拜臺”土地,我將他多占的“拜臺”土地挖過來,盧某福一方為此先行報警。
當日下午13時許,化州市公安局楊梅派出所民警趕赴現場組織調解,盧仲浩及家人全程在場。本以為警方介入能和平化解矛盾,不料調解過程中,盧某福率先推人,雙方從口角升級為肢體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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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人多勢眾,全宗族20余人,圍上來打我和我弟弟盧仲帥,完全不顧民警在場”,盧仲浩回憶起事發經過,仍心有余悸。他稱,自己被多人圍堵,頭部、面部、軀干、四肢遭反復毆打;其中,前額被盧某藝用磚頭擊打開裂,左耳更是被多次擊打,當即感到劇痛難忍、耳鳴不止,隨后聽力急劇下降,伴隨頭暈、惡心、站立不穩。
盡管民警制止了沖突,但傷害已然造成。4月5日,盧仲浩正式向楊梅派出所報案。警方出具了《受案回執》,案件編號為茂公化 (楊) 受案字〔2026〕316001 號。
左耳近乎失聰!醫院確診重度聽力損傷,遠超輕傷標準
受傷后,盧仲浩先后前往化州市人民醫院、茂名市人民醫院緊急救治,傷情遠比想象中嚴重。
2026年4月7日,茂名市人民醫院耳鼻喉科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明確診斷為聽力減退(左耳輕中度)。而后續聲導抗、誘發電位(ABR)等專業聽力檢測報告顯示:盧仲浩左耳平均聽力達 87.5dBHL,屬于重度至極重度聽力損傷。
據醫學及司法鑒定標準,單耳聽力障礙≥41dBHL 即構成輕傷二級,而盧仲浩左耳聽力損傷數值,遠超輕傷標準兩倍多,已嚴重影響日常交流,且存在不可逆風險,后續需長期康復治療。
“現在左耳幾乎聽不見聲音,天天耳鳴、耳悶,晚上睡不好覺,正常生活全被打亂了。” 盧仲浩無奈表示,事發至今,施暴方盧某福及其家族成員,未墊付一分醫療費,未上門道歉,更未談及任何賠償,所有醫療、檢查費用均由自己承擔,身心遭受雙重重創。
辦案爭議:率先動手者僅做詢問即釋放,聽覺傷至今未鑒定
盧仲浩左耳傷情診斷報告出來的同一天,即4月7日當天,派出所通知其到所里做筆錄。盧仲浩稱,盧某福同村的盧某旭,就在楊梅派出所任職民警,參與處理了本次案件,盧某旭叫該所所長勞某宏為“舅舅”(堂舅)。
做完筆錄的同時,盧仲浩當即向派出所提交了化州市人民醫院和《茂名市人民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要求做傷情鑒定。當時辦案民警盧某旭說化州市沒有聽力資質做鑒定。然后,盧仲浩問所長勞某宏,勞說可以先到化州做其他司法鑒定,耳朵的鑒定后面申請到茂名市做鑒定。
此后,盧仲浩、盧仲帥的外傷被鑒定為“輕微傷”。
2026年4月10日,警方僅對盧某福兒子、侄子共5人進行行政拘留,未對率先動手、推打盧仲浩的盧某福、盧某軍、盧某泉做任和處罰。值得指出的是,當天參與圍毆的盧某泉有前科和處罰記錄,但此次沒有被處罰。
盧仲浩認為,警方未對其左耳傷情未做鑒定,僅對外傷鑒定進行處罰,顯然不符客觀事實,懷疑存在偏袒盧某福家族、降格處理,涉嫌程序違法等問題。
據盧仲浩介紹,案發當日,警方僅對帶頭動手的盧某福的兒子盧某周、盧某汞,以及其侄子盧某聰、盧某良、盧某藝詢問后,次日便將其釋放。后來,僅對參與圍毆的5人作出行政處罰,遺漏了其他參與圍毆的多名成員,警方至今未傳喚、未調查、未作出任何處罰,疑似“選擇性執法”。
更讓盧仲浩無法認同的是傷情鑒定結果。化州市公安局出具《鑒定意見通知書》,僅對盧仲浩、盧仲帥外傷進行鑒定為“輕微傷”,而對可能構成“輕傷二級”或以上的左耳傷情至今未鑒定。
“茂名市人民醫院白紙黑字寫著重度聽力損傷”,盧仲浩說,“我多次書面、口頭申請就左耳傷情進行鑒定,要求委托具備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對聽力損傷進行專業法醫鑒定,均被楊梅派出所以各種理由敷衍,至今未依法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
2026年4月23日,盧仲浩的父親金榮致電楊梅派出所勞某宏所長,就其兒子左耳傷情鑒定一事,追問開具委托書的情況。一方交涉后,勞某宏最終表示,茂名市(鑒定機構)沒有資質,要請示能不能在中山醫(指中山大學附屬醫院)看。但直至今日,該“請示”無果。
期間,盧中浩聘請了律師協助傷情鑒定等工作。
2026年5月3日,盧仲浩在律師的陪同下,到楊梅派出所遞交了《傷情鑒定申請書》和《茂名市人民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派出所出具了《接收證據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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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有媒體致電茂名市司法鑒定機構,咨詢聽覺傷情鑒定。該機構答復稱,茂名市司法鑒定機構沒有此類資質,需要到廣州去鑒定。
然而,從案發至今70多天,楊梅派出所始終未依法向盧仲浩,就左耳傷情鑒定作出是否出具委托書的書面或口頭意見。
“我只是普通老百姓,被人打成這樣,施暴者卻至今逍遙法外,警方辦案進展不順,我真的不知道該找誰做主!”盧仲浩表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他已先后提交報案材料、傷情鑒定申請書、公安督察投訴材料,也向化州市公安局、楊梅派出所、督察大隊、信訪辦等多部門反映情況,但均未得到實質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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