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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后,氣溫節節攀升,也加速了生活垃圾的腐壞、發酵,小區垃圾管護正迎來“高溫大考”:記者連日來走訪發現,多個居民小區的垃圾房、露天垃圾桶異味彌漫、污水外流、蚊蟲滋生,住戶居家開窗通風、樓下休閑散步備受困擾。
記者了解到,成都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其中,委托物業服務人進行管理的住宅小區、寫字樓等建筑區劃,管理責任人為物業服務人;未委托物業服務人進行管理的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單位所在區域,管理責任人為該單位;實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區劃,管理責任人為居(村)民委員會;農村散居區域,管理責任人為村民委員會。當前已進入盛夏時節,部分居民居住區垃圾處理存在滯后問題,管護細節仍有短板,有關責任人需引起重視。
點位1
蚊蟲滋生異味擴散
居民希望加密消殺頻次
在太平園橫一街503號小區西北門內側,記者看到,標準化建設的垃圾分類投放棚內各類分類箱體有序排布,能看出小區具備常態化垃圾清運、物業管護舉措。但現場細節管護明顯缺位,成為高溫季民生痛點:分類箱翻蓋長期處于敞開狀態,投放點地面排水溝留存積水、污漬,箱體周邊蚊蟲盤旋。
6月17日下午2:30,該小區保潔人員正在清掃點位衛生、更換垃圾袋。保潔人員介紹,小區每日分三四次收集垃圾,水溝清理、全域深度保潔僅固定在每周四開展。
住在附近樓棟的居民陳先生表示,入夏氣溫升高后,正午陽光暴曬下,敞蓋存放的廚余垃圾快速發酵,持續散發異味。“下樓散步路過總能聞到異味。”陳先生表示,小區基礎清運工作雖有落實,但希望在高溫季節加密沖洗、消殺頻次。
點位2
精細化管護存在短板
垃圾投放點位異味擾民
18日下午5時許,記者在溫江區光華大道三段1333號看到,該小區配套標準化垃圾分類集中投放棚、智能可回收物投放設備,硬件設施完善,但高溫時節精細化管護存在明顯短板,垃圾異味、點位雜亂成為該點位的明顯痛點。
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垃圾分類投放棚內大型垃圾桶雜物外露,泡沫材料、清潔工具隨意堆放在投放平臺,周邊地面雜亂無章;一旁智能可回收設備周邊散落塑料袋、生活垃圾,掃帚、雜物緊貼箱體堆放,機身與地面污漬堆積,兩處點位均未做到即時規整清掃。高溫天氣下,積存垃圾極易發酵滋生蚊蟲,持續向外散發臭味。
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目前垃圾每日固定清運兩次,分別為上午7至9點、傍晚5至7點,僅箱體滿載時才臨時清理。小區居民陳阿姨反映,入夏氣溫升高后,途經垃圾點位時常聞到刺鼻異味,現有清運頻次難以適配夏季垃圾快速腐壞的實際情況,且未根據高溫天氣加密清運、沖洗、消殺頻次。她希望能補齊管理漏洞,針對性優化夏季管護方案。
點位3
住戶多垃圾桶偏少
餐盒、包裝袋散落地面
18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青羊區獅子巷60號小區,此時正值烈日當空,一陣異味從垃圾桶處飄來。記者看到,該小區僅在巷道拐角設置一處垃圾桶,整棟院落所有居民的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投放于此,大量外賣塑料餐盒、包裝袋散落堆放在垃圾桶外側地面,溢出的垃圾向外蔓延,擠占一旁的公共健身器材。“每天都有環衛工作人員前來清運垃圾,但院內居住戶數較多,垃圾產生量大,清運過后垃圾桶又會迅速被裝滿。”小區居民說。
記者隨即致電草市街街道玉沙路社區工作人員了解現行的處置方案,對方稱:“轄區生活垃圾統一由環衛公司負責收運,其作業范圍覆蓋轄區眾多小區,常規清運安排在每日清晨。該院落戶數多、垃圾桶配置偏少,是垃圾頻繁堆滿外溢的主要原因,此前已有居民就此反映過相關問題。”
進入夏季高溫時段,垃圾異味擾民問題會進一步加重。該社區工作人員談道:“環衛公司目前只統一收運桶內垃圾,并不承擔增設垃圾桶、清洗垃圾桶、清掃點位周邊垃圾以及定期消殺等工作,目前這些環境衛生維護工作,主要由小區門衛承擔。”
“這個小區沒有物業,僅靠門衛兼顧基礎的環境管理。社區將作為溝通橋梁,把居民訴求反饋至環衛公司,協商夏季適當增加垃圾清運頻次。”社區工作人員補充道,增設垃圾桶、點位日常保潔、院落長效管理等后續事宜,需要業主和院委會自行協商解決辦法。不少居民表示,垃圾堆積帶來異味,日常通行、休閑健身都受到影響,大家十分期盼小區的垃圾收運與日常管護持續完善,從而擁有更干凈清新的居住環境。
追問
無物業小區垃圾清運誰來管?
小區垃圾異味、蚊蟲滋生、污水外流,到底該誰管?物業只做基礎清運算不算盡責?無物業的老舊院落又該怎么辦?帶著走訪中發現的這些具體問題,記者采訪了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
一問:責任主體是誰?無物業小區誰來兜底?
答:根據《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按以下情形確定:委托物業服務人進行管理的住宅小區,責任人為物業服務人;實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區劃,責任人為居(村)民委員會。這意味著,有物業的小區,物業企業是第一責任人;沒有物業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兜底承擔管理責任。
此外,條例第六條明確,市城市管理部門是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和檢查考核。市住建局作為物業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區(市)縣住建部門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城管部門要求和物業合同約定履行管理職責。
二問:只做“每日清運+定期消殺”算不算履職到位?
答:不止于此。按照《關于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管理責任人除清運外,還需落實容器設置、臺賬建立、設施保障、合規處置等職責。
三問:履職不到位怎么辦?夏季有沒有專項監督機制?
答: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七條,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查和考核。高溫季異味擾民等突出問題,由屬地鎮街、城管部門牽頭落實專項排查整改,督促物業和社區限期整改到位,有關執法部門可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住建部門對物業企業履職不到位行為,納入行業信用管理,并依法移交有關執法部門處置。無物業小區,整改追責主體為屬地鎮街,行政處罰權限歸屬城管部門。
記者手記
小小垃圾桶,承載著民生幸福感,更折射出城市基層治理的溫度。
走訪中不難發現,當前多數小區僅完成了“每日清運、定期消殺”的基礎動作,滿足了最淺層的管護要求。但進入盛夏,高溫“烤”驗之下,小區垃圾管護不能停留在“有沒有”,更要對標條例抓實“好不好”“快不快”。
追問之下,法定職責、管護標準、責任邊界均已清晰,更要推動“紙上的標準”變成“地面的動作”。高溫季的專項管護不能僅靠物業自覺,更要靠常態化的巡查、看得見的執法、可感知的整改,把精細管護的標尺量到每一個垃圾桶前,讓“有人管”真正變成“管得住、管得好”。
更要讓責任歸屬的答案,化作居民家門口實實在在的潔凈。基層治理的精細化,不只看設施有沒有、清運做沒做,更要看異味除沒除、蚊蟲少沒少、居民開窗通風舒不舒心。唯有讓便民設施真正便民、惠民,才能持續守護居民家門口那一份干凈與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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