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從哪里寫起呢?
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忍不住想提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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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口,多名學生圍著一位老人吐口水、扔東西。老人站在那里,沒有還手,也沒有發怒。目擊者說,現場有不少家長在場,包括自己在內,沒有一個人上前制止。
學校隨后回應了,說高度重視,說要開專題會,說班主任會逐班再做一次德育教育,說會派老師在校門口引導。又說,這老人疑似有精神障礙,常在校門口出現,有時會給孩子們發吃的。出于安全,學校早就告誡過學生,遠離他,不要拿他任何東西。
我想了一下,這樣的解釋并不合理。
一是,一個人精神是否正常,和他應不應該被羞辱,是兩回事,一個人行為是否怪異,和別人有沒有資格向他吐口水,也是兩回事。
一個和善的、連惡意都不曾有過的人,成了一群孩子的靶子,而那些字正腔圓的回應里,找不到一個詞是為他而發聲,這對么?
開專題會、做德育教育、安排老師引導,這不就是隔靴搔癢,你想啊,一個和善的、會給孩子發吃的、對誰都沒威脅的老人,學校給孩子開出的藥方,是“遠離”他,這等于是在說,問題出在老人身上,是他怪異,是他疑似有精神障礙,是他不該出現在校門口。
繞了一圈,挨欺負的反倒成了那個需要被處理的麻煩。
好像他的“怪異”多少能稀釋一點孩子的惡,可究其根本誰才是作惡者?
連學校這個說明都帶著拉偏架、明顯不公的社會達爾文,又豈能將學生培養成具有良知和悲憫的個體?
這是不是可以說,那些孩子吐出去的每一口唾沫里,都摻著你們的圈養?
好似我們被圈養得太久太久,被投喂了太多弱肉強食、成王敗寇、勝者通吃的邏輯,這些東西像潮濕的毒菌一樣,沿著社會的縫隙蔓延,最后鉆進下一代的骨血,深入骨髓,然后所到之處,皆鋪滿荒涼。
這是其一。
另外,我之前也寫過一段童年的經歷。
我老家有個籃球場,盲伯住在球場邊,眼睛看不見,村里婚喪嫁娶都來找他算一卦,他靠這個手藝糊口,我那些從小一塊長大的玩伴,平日里也讓他摸過手相,可這些孩童只要打籃球瞧見他拄著竹杖經過,就把籃球高高拋起,故意讓球從他面前砸下來,“砰”的一聲,就為了看他在黑暗里驚懼地側頭、閃躲。
盲伯本能地縮起脖子,孩子們就笑,笑得前仰后合。
一個看不見的老人在你面前手足無措,對一個孩子來說,竟是天底下頂有趣的游戲,他無處可逃,越慌,那喧囂和笑聲就越密,而孩子還沉浸在自己編織的快樂里,渾然不覺那點快樂,是從一個盲人的恐懼里一滴一滴榨出來的。
今日想來,走筆之處,仍舊無限感慨。
這對一個盲人,這是何等殘酷的一件事。
從這兩件事中,質問一句!
斯世何世?人與人之間,何以頓失愛意?原本應該倡導愛人如己的社會,為什么總有人熱衷于以鄰為壑?
昨天我說過,有些毒素是會往下滲的,滲進下一代的骨血里,造出一個畸形的、病態的心靈。
這其實不就是惡的遺傳,前人這樣做,后人就跟著這樣做,從沒人停下來問一句:這樣做,對嗎?
如此種種,我依稀窺見著名那十年的殘影。
人在傷害踐踏別人中獲得快感,可怕的是,作惡的人越來越多,它們便可定義何為正義,何為邪惡,以至于至今仍有不少人不覺得那是惡。
而殘酷的現實,往往需要殘忍的心靈去適應。
那些曾經長久肆虐過心靈的東西,如果沒有徹底正本清源,我想它只會以不同形式潛伏下來。
而一個長時間浸泡在叢林法則里的族群,長不出悲憫,它只會長出一層層冷硬的、隨時準備撲咬又隨時伏低的皮囊,如果某些人口中所謂的文明,就是如此般順從弱肉強食,見弱便踩、見強便迎,那這種文明,我詛咒它就該被連根拔起,趕盡殺絕,一寸都不留。
這個世界,需要悲憫,需要普世價值,可又有多少人見了弱者必要踩上一腳,見了強者便忙不迭逢迎,一心只想做那高人一頭的人上人,一旦一個人內心的怯懦,大過了殘存的那點悲憫,那他就什么都做得出來,只要安全,只要不必負責,只要那個被踩的人,恰好不是自己。
最后我們倫理的標高,到底該設在哪一個刻度?
好像一切世間法,都扼制不住這本來就潛伏、又被反復提倡的惡。
我想,天地間那只眼珠,正默默注視著這些惡。
善惡因果,沒有人逃得過這樣的報應,如果我們都已看見了黎明,那么天亮之時,我希望喪鐘為那些曾經制造惡、今日仍在豢養惡的人而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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