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25日發布消息稱,該局執法部門聯合市道路事務中心、公安交管等部門,針對7家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且逾期未整改的企業開展清理行動,對發現的違規投放車輛全部予以沒收,當天共沒收電動自行車66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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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正式施行,明確禁止投放經營未懸掛本市登記號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部分企業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并亂擺放,影響道路安全及通行秩序。
結合日常巡查與民眾投訴,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梳理轄區內共享電動自行車違規投放集中的重點路段和地鐵口周邊區域,對于發現的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立即約談車屬企業,對其違規投放行為立案查處并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對到期拒不整改的,依法沒收車輛。
2026年以來,截至6月25日,累計查處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案件23宗,沒收電動自行車170輛。同時,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依托常態化聯動機制,聯合公安交管、屬地街道等部門,不定期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形成監管合力。對于違規投放車輛,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清理一起。
目前,廣州市路面上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均未登記本市號牌,屬違規車輛,且缺乏維護,普遍存在安全隱患。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與合法權益,請自覺抵制騎行無牌共享電動自行車,發現違規投放線索可撥打廣州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
同時,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違規投放行為,廣州市道路事務中心工作人員不斷加大巡查力度。截至今年6月22日,巡查人員對在天河、白云、黃埔等重點區域多個地鐵站周邊發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違規投放行為,均已報送交通執法部門,并配合開展執法整治行動。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部門提醒,請相關企業切勿心存僥幸,不要在該市范圍內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對于拒不整改的堅決依法予以沒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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