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里必須先表揚大理相關單位對公民生命權的無比尊重和負責,就以眼前這座興盛大橋為例,也不知道為什么會被越來越多生活不順或者遭受挫折的有輕生意圖的人青睞上,而為了應對這種頻繁出現的“危機”,經我斷斷續續十多天的觀察,以及詢問橋上的路人和環衛,確認每天都會有至少兩輛警車和消防救援車分別駐守在橋面的兩邊,可以說真是把“防患于未然”做到了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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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眼所見,除了有消防和公安的制服帥哥在橋上不停地來回巡視,也有一些身穿常服的工作人員會坐在橋邊“蹲點”,雖然上前稍作搭訕,并沒得到明確的信息答案。但通過他們之間的互動以及所處位置,顯然只是職能分工不同罷了。而我當時的感受就是,一座大橋,每天要這么多警力人力守護著,是多么大的對公共資源的浪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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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每當警笛劃破長空,消防、公安、醫療等多部門便需緊急聯動,每一次驚心動魄的水上救援,都是一次社會資源的巨大消耗,更牽動著無數家庭的神經。然而從根源上看,單純的駐守巡視雖顯“極致”,卻終歸只是一種被動防御。要維護社會秩序、減少相關單位負擔,必須建立更嚴密的干預機制和懲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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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就今年,我已經在網上刷到不下6次,不同時間不同人物的跳河視頻,但蹊蹺的是,從來都沒刷到過后續,最多只是一次救援小艇沖過去撈人的畫面。個人覺得興盛大橋既然已經如此“出名”,既然已經如此被動,為什么不主動出擊,把那些跳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最終是如何安置的信息大致公開一下呢?相信每位正常的市民游客,都不會覺得這是城市管理方的責任,而只會感嘆輕生者的軟弱或者替他們家人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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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重要的是,針對頻繁發生的跳橋事件,相關部門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對于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浪費公共救援資源的行為,應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記得多年前在報紙上就看到過有哪座城市就是這么處理的。總之一句話,絕不能讓“一哭了之”或“一救了之”成為變相鼓勵!目前來看,也只有讓法律的警示作用真正顯現,才能遏制這種不負責任的極端行為,讓寶貴的警力和救援資源浪費在駐守興盛大橋上面,確實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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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跟那些突然有點想不開的,還想跑到興盛大橋上打卡的朋友們說,佛曰“眾生皆苦”不是沒有道理的,生老病死是常態,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其實大家也都在經歷著,大理的生活環境很舒適,如果心有嗔念惡覺,不妨隨緣尋些小眾的寺廟庵堂,可以去靜靜游覽甚至做做義工,相信會很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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