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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海金融法院公開(2026)滬74民終527號終審判決書,一樁華泰證券違規銷售雪球產品引發的巨額索賠糾紛塵埃落定。
該案中,上市公司實控人投資雪球產品虧損超1400萬元,法院最終認定華泰證券存在不當銷售、違規搭建交易通道等多項過錯,需承擔70%損失責任,連帶合作機構賠付超千萬元,投資者自行承擔剩余30%責任。
今年1月,華泰證券換帥,56歲的王會清接棒董事長。他可能沒有想到的是,上任不足半年,就迎頭遭遇千萬元的索賠。
三方合作催生違規雪球交易
法院披露的判決書并沒有具體披露涉案券商及當事人的具體名字,但通過判決書內容與天眼查等多方信息校驗,證券公司地址在江蘇南京建鄴區,董事長為王某甲,可以判定就是華泰證券和其董事長王會清;通道機構為北京富納投資有限公司;投資方為新天科技(300259.SZ)實控人費戰波。三方于2023年至2024年完成多筆高風險雪球產品交易,最終形成巨額投資虧損。
公開資料及判決書內容顯示,雪球產品屬于帶敲入、敲出條款的奇異期權類場外衍生品,風險等級極高,根據監管規則,自然人投資者被明確禁止參與場外期權雪球產品交易,僅專業機構投資者具備交易資質,設立該門檻的核心目的是杜絕高風險衍生品面向普通個人投資者零售。
判決書顯示,本次交易的緣起,為華泰證券員工主動向費戰波推介雪球產品。2022年9月,華泰證券工作人員多次通過微信向費戰波推介相關產品,對比同業券商報價凸顯自身優勢,并持續催促辦理交易手續。期間費戰波曾明確拒絕投資,直言對方業務熟練度不足,但工作人員并未終止推介,多次主動爭取合作機會,后續又提出對接頭部投資管理人、總部團隊專程線下拜訪等方式持續跟進。
2023年3月,雙方線下洽談后,交易正式啟動。鑒于費戰波自然人身份不符合雪球產品交易資質,華泰證券搭建了違規交易通道:由工作人員協助對接過橋資金、測算利息成本,指導費戰波方完成基金線上簽約流程,通過北京富納投資管理的專項基金嵌套交易,規避監管對個人投資者的準入限制。
整個交易過程中,華泰證券工作人員明確知曉“個人操作雪球產品會被監管處罰”,仍主動指導客戶規避監管要求,還在合規回訪環節向客戶提供標準答案,協助完成形式上的合規審核,全程主導違規交易架構搭建。同時,所有產品交易指令均由費戰波本人或其授權人員直接下達,華泰證券、北京富納投資全程配合執行,通道機構未開展任何獨立風控審核與投資決策。
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費戰波通過該違規通道累計購入23份雪球產品,合計轉入保證金約6685萬元。后續因產品掛鉤標的價格持續下跌,賬戶觸發追保機制,風險持續放大。交易終止后,費戰波合計收回投資資金約5250萬元,最終凈虧損高達1434萬元。
華泰證券擔責70%
虧損發生后,費戰波將華泰證券、北京富納投資訴至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要求兩方機構賠償全部投資損失。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定兩方機構存在重大過錯,判決其承擔70%賠償責任。華泰證券、北京富納投資不服一審結果,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訴。
兩方機構上訴理由各有側重。華泰證券主張,自身推介行為針對的是費戰波控制的企業,并非其個人,并非主動違規推介;北京富納投資則辯稱,自身僅為中性通道業務,虧損完全由市場波動和投資者自主決策導致,無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上海金融法院二審審理查明,現有完整聊天記錄、交易流程、合規記錄等證據,足以證實華泰證券存在多項違規事實:主動向無交易資質的自然人投資者推介高風險產品、明知違規仍主導搭建嵌套交易通道、協助客戶規避監管準入要求、形式化開展合規回訪、未履行投資者適當性審查義務,且在投資者無任何雪球產品交易經驗的情況下,持續推動大額高風險交易落地,是本次違規交易發生的核心誘因。
同時,法院認定北京富納投資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違背信義義務與監管規則,放棄獨立投資決策和風控職責,完全聽從投資者指令開展通道業務,配合搭建違規交易架構,未履行任何風險審查職責,與華泰證券構成共同過錯。
對于投資者責任,法院明確,費戰波在知曉自身自然人身份不符合交易資質、知曉交易存在監管合規風險的前提下,仍主動參與交易、下達投資指令、主導交易流程,對自身虧損存在過錯,需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2026年6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華泰證券、北京富納投資全部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兩方機構需連帶向費戰波賠償投資損失約1004萬元,同時共同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8萬余元,剩余30%投資虧損由費戰波自行承擔。
新帥面臨挑戰
金通社注意到,在此次民事判決出爐之前,華泰證券已經因此事收到警示函。
2024年11月,江蘇證監局向華泰證券出具監管警示函,其中明確提到,華泰證券與非專業機構者開展場外期權交易,且未能有效檢測參與產品購買場外期權的占比情況。還存在員工向客戶提供測試答案、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協助非專業機構投資者開展場外期權交易等未規范展業等情形。
而此次千萬級賠償判決,并非華泰證券近期唯一的合規問題。
公開監管信息顯示,近年來華泰證券多次因產品銷售、合規管理、內控執行等問題收到監管罰單,違規銷售高風險衍生品、適當性義務履行不到位成為高頻違規類型,反映出公司一線業務合規管控、客戶風險匹配管理存在長期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終審判決落地之際,正值華泰證券換帥、業績承壓的關鍵節點。2026年1月23日,華泰證券完成董事會換屆,王會清正式當選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開啟新的管理任期。此次千萬級賠償糾紛終審落幕,成為其上任后直面的重大合規負面事件。
從經營基本面來看,華泰證券近年業績增長乏力,行業排位承壓。2025年公司營收增速顯著低于行業平均水平,國際業務收入大幅下滑,財富管理、衍生品業務的合規風險暴露,進一步拖累業務質量與經營口碑。雪球產品作為券商重要的場外衍生品業務,本是機構創收板塊,但頻繁的違規銷售糾紛、大額賠償支出,不僅直接侵蝕公司利潤,也持續消耗品牌公信力。
業內公開判例顯示,券商雪球產品糾紛中,多數案件以投資者自行承擔市場風險為主,機構全額免責或小額賠付居多。而本案中華泰證券被判令承擔七成責任、千萬級賠付,充分體現監管與司法層面對券商違規推介、規避監管、未盡適當性義務行為的從嚴認定。
對于華泰證券新帥王會清而言,補齊合規內控短板、規范高風險衍生品銷售流程、修復業務合規體系,已成為當下亟待解決的經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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