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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歷史·社科
著者:王德昭
定價:89.00元
出版時間:2026年6月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從書:溯源·學術經典
書號:978-7-203-14121-1
開本:16開
成品尺寸:155*230
印張:14
字數:206千字
頁數:224
讀者對象:歷史愛好者、對考試制度感興趣者、對清史感興趣者
普通關鍵詞: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戊戌變法、百日維新
學科關鍵詞:中國史、清史、考試制度史、清代思想史
◆內容簡介
本書為王德昭先生代表作,以專題研究的形式論有清一代之科舉制度,從大處著眼,由要處入手,論其由來、與政治社會的關系、對于教育與民風士習的影響,至于清季廢止之經緯,及近代新教育制度之萌興等。尤其著重于清季朝野有關科舉的存廢之爭,從維護科舉者和主張停罷科舉者各自所持的理由,以見科舉之所以存在的政治和社會的根源,及其最后不得不遭廢止的原因。本書在綜合分析制度、排比史事的同時,也呈現出一部圍繞科舉的清代思想史。行用五百年的考試之法雖已廢除,但圍繞科舉產生的種種觀念,其殘影仍徘徊于世間,則本書于今之社會亦有現實意義。
◆作者簡介
王德昭(1914—1982),浙江嘉興人,畢業于北京大學歷史系,后于美國哈佛大學獲碩士學位。曾任新加坡南洋大學歷史系主任和文學院長,1966年起任敎于香港中文大學,歷任歷史系主任、中國文化研究所副主任和文學院院長等職。學貫中西,尤專長中西交通史、西洋史及史學理論、明清及中國近代史等方面,主要專著有《明季之政治與社會》《文藝復興》《西洋思想史》《清代科舉制度研究》《歷史哲學與中西文化》及《孫中山政治思想研究》。
◆編輯推薦
教養之道在學校,鼓勵之方為考試,兩者殆如車輪、鳥翼而交相成也。明清兩代,科舉必出于學校,學校與考試漸混為一,卒至于視學校為科第之預備,教授、訓導不聞課學,專以送考。“科舉之法興,而學校之業廢矣。”
◆王德昭的治史之風
人們曾經非議過史學界專注考證的風氣,認為這種風氣每會使史學者對史事的認識襞積破碎,因而違反史學本身所應具的經世致用的價值。不過接著而來的卻是一陣無力的空潮,若干取巧的、大言的、公式主義的著作,風行了一時,接著又消沉下去。
本來,歷史的發展既然是一個歷程,我們對史事就也應該用一種對于歷程的看法,來加以觀察。我們觀察一條道路的延伸,如果我們需要得到關于這條道路的全部知識,第一我們就必須要知其“然”,方向的遵循、地勢的崇卑、景物的取舍、基面的構筑,乃至沿路的設施等等,都是應該知道的條件。然后我們再進而求其“所以然”,就是從各種相重的關系中,探索出所以如此的理由。不知前者而想追尋后者,其結果只能出諸憑空的虛構;僅知前者而不知探索后者,則其勢將永不能透悟其中的道理,而其所得也只能限于路工的片斷知識,不能往觀全局。這兩種看法,前者是考證的、記錄的、敘述的;而后者則是哲學的、原理的,或所謂史觀的。
——王德昭《明季之政治與社會》(1942)
◆圖書目錄
一 弁言與史料舉隅二 明清制度的遞嬗三 清代的科舉入仕與政府四 科舉制度下的教育五 科舉制度下的民風與士習六 新時勢、新教育與科舉制度的廢止后記補記
◆試讀章節
一 弁言與史料舉隅(節選)
本書為撰者在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工作成績的一部分。計劃之初,原只擬就清季朝野有關科舉的存廢之爭,一加論究,從維護科舉者和主張停罷科舉者各自所持的理由,以見科舉之所以存在的政治和社會的根源,及其最后不得不遭廢止的原因。科舉考試,在中國歷史中可以遠溯至隋唐,成為歷代政府登進人才和民間社會地位升降的一條重要的途徑。科舉考試,在實行的制度上歷代雖有因革損益,然清承明制,即以清代所實施的制度而言,行之也有五六百年,則其卒遭廢止,其歷史意義及其所生的政治社會的影響的重大,可以想見。但一經從事,便見科舉考試既關系一代的制度,如不對制度本身及其他有關的方面有所澄清,則其存廢問題的歷史的意義,也難以充分闡明。于是遂從原來的一個專題的擬議,擴張而為五個專題的研究,即(一)明清制度的遞嬗,(二)清代的科舉入仕與政府,(三)科舉制度下的教育,(四)科舉制度下的民風與士習,和(五)新時勢、新教育與科舉制度的廢止。
以上的說明之所以必要,因為本書雖尚能包攝清代科舉制度的重要的方面,然究竟仍是一專題研究之作,而不在概述清代的科舉制度。后者自有商衍鎏先生的《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一書,竊意一時尚不必另作。同時,因為本書各章皆取專題論文的形式,獨立成篇,為求各篇首尾完整,在篇與篇的起訖之間便不免有少數語句的重復。各篇的附注也都各自獨立,不相牽涉。
鄧嗣禹先生于其《中國考試制度史》一書中說,“中國載籍,言及考試者,幾于無書無之”,確是事實。所以要為科舉制度聚集史料,無論如何不憚涉獵,也總難免仍有遺漏。而且,即就涉獵所及,影印鈔摘,結果加以引用的,又往往十才一二。不過,一項歷史研究的進行,必有其基本應用的史料。以下是本書借以撰成的基本史料的舉要,并作淺釋。
本書因關系一代的制度,所以應用資料,以官書為多,而官書又以政書為主。清代自康熙朝始,雍正、乾隆、嘉慶歷朝皆修會典,頒示現行典制,以官統事,以事隸官,稱《欽定大清會典》。乾隆以前,于《會典》各條下散附有關則例,以明其因革損益的由來。乾隆時始以則例別錄,所謂《會典》“具政令之大綱”,《則例》“備沿革之細目”。嘉慶朝因之,于《會典》外別編《會典事例》,并附《圖說》。今所用者為光緒十二年(1886)時所敕纂,二十二年纂成進呈,二十五年刊刻頒行,共計《會典》100卷、《會典圖說》270卷、《會典事例》1220卷。內吏部有關職官銓選與除授各卷、禮部有關貢舉與學校各卷,以及翰林院與國子監各卷,本書征引尤多。《會典》既為現行的典制,而《事例》明現行典制的由來,所以纂修極其慎重。據光緒十二年敕纂《會典》時大學士李鴻章等奏請,“應令會典館纂修各官,親赴皇史晟,敬謹恭閱〔歷朝寶錄〕,凡于典例有關者,鈔錄備纂”;嘉慶朝《會典》后增修的部分,因“皆系現行常例,查核〔在京大小衙門〕案牘,最為緊要”。清政府各衙門記載詔令章奏的日期,因收發時日不同,先后互異;私家記載亦然。今一以《會典事例》為準。
政書中介乎記注與撰述之間的有《通典》和《通考》,論其體例,蓋源于紀傳體史書的書、志。唐杜佑撰《通典》,分八門,內第二為選舉,第三為職官。其自序說,“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足見其對于一代典制中的選舉的重視。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大抵仿《通典》而益加推廣,分二十四門,內第九為選舉,第十為學校,第十一為職官。其自序說,所謂“文”者,“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征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獻”者,“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宋鄭樵撰《通志》,分帝紀、列傳、世家、載記、譜、略,有會通諸史之志,而四庫目錄既以之列為別史,金毓黻又稱之為“總輯之史”。清乾隆時敕修續三通與皇朝三通,唯《欽定皇朝通志》200卷,只仿《通志》作二十略,省去紀、傳、譜、世家與載記。《通志》二十略,據鄭樵自序,欲以總“天下之大學術”“百代之憲章”,而據其綱目,其第十一為職官,十二為選舉。所以《清通志》既僅修二十略,便成了一典制之書,四庫也便以之與《清通典》和《清通考》同列為政書,與《通志》和《續通志》之在別史者分列。《欽定皇朝通典》100卷,仍杜佑《通典》的舊例分門,其第二為選舉,第三為職官。《欽定皇朝文獻通考》266卷,內容增廣為二十六門,而選舉、學校與職官三門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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