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袁代月 郝壯
本想靠開網店創業賺錢,卻誤入販賣槍支配件的歧途。近日,經襄陽市襄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霍某某以犯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25年5月,剛滿18歲的霍某某懷揣創業夢,他最初想賣保健品,便主動聯系了賣家張某某。交談中,張某某“熱心”點撥:保健品銷路一般,不如試試這個——隨即發來一張氣槍扳機的實物照片。
面對“高銷量”的誘惑,霍某某動搖了。他很快注冊網店,上傳了氣槍扳機、槍管等零件的照片。部分買家在霍某某的網店下單,霍某某則采取“代發”模式,將訂單信息轉發給張某某,張某某按照網上下載的圖紙制作出用于組裝氣槍的零件,直接郵寄給買家。
2025年9月,公安機關發現了張某某的涉槍線索,將霍某某、張某某抓獲。同年12月,該案移送襄州區檢察院。該院審查后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補充偵查,通過調取聊天記錄查實非法獲利金額、鑒定查獲的涉案物品是否屬于槍支及槍支散件。
經司法鑒定,張某某私自在家中制作的零件均屬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槍支散件,具有極強的危險性;部分買家收到零件后自行組裝的氣槍,經鑒定屬于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制式槍支,具備致傷力。警方將從張某某處查獲的制造槍支零部件的設備和材料、槍支成品、散件及鉛彈予以沒收,并依法銷毀,買家組裝的涉案氣槍已依法上繳。
“我只顧著創業賺錢,沒想到觸犯了法律。”經檢察官釋法說理,霍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真誠認罪悔罪。檢察機關審查認定,5個月時間,霍某某販賣槍支散件90余件,非法獲利9000余元,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經襄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6月,法院判處霍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張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事實,目前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承辦檢察官提醒,很多人誤以為只有火藥槍、軍用槍支才違法,實際上,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氣槍,以及扳機、槍管等核心散件,均屬于國家法律嚴格管制物品,私自制造、買賣、郵寄、組裝、持有,均可能構成犯罪,切勿心存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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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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