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阿利坎特省一對夫婦為霸占其室友的住房和每月略超1000歐元(約 7743.48人民幣)的養老金,將對方殺害并分尸。兩名兇手隨后將受害者遺體肢解,并在遠離市區的兩處地點焚燒,企圖毀滅所有痕跡。兩年后,兩人在阿利坎特省法院受審,陪審團認定其有罪。根據判決書,兩人因犯有殺人和詐騙罪,分別被判處13年9個月零1天監禁。該判決可向巴倫西亞自治區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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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兇手與受害者合租,后者56歲,無伴侶也無子女。通常,她的男友也住在這套公寓里,臥室門上畫有一顆心形圖案,里面寫著兩人的名字,這便是明證。在兩名被告向調查人員和法庭提供的多種說法中,有一個版本稱她照顧這位朋友,因為他有“健康問題”,幾乎“不出門”。盡管同住,判決書指出,該公寓“臟亂不堪”,“滿是垃圾,毫無最基本的衛生條件”。
在無法確定但“接近2024年6月12日的某個時間”,兩名被告“經合謀,出于占用住房和奪取受害者錢財的欲望”,“結束了受害者的生命”。對遺骸進行的尸檢未能確認具體致死方式,但檢測出“死者顱骨和下頜骨骨折”,這被認為是“殺人行為的跡象”。
起初,兩名兇手并不很清楚該如何處理尸體。但尸體開始腐爛,判決書陳述道。于是,在6月12日那天,“他們購買了一臺角磨機、一臺打磨機和一包10片裝切割片,這些工具連同后來在公寓內發現的一把刀,被用來切割尸體的頭部和四肢,以便在不引起鄰居懷疑的情況下將尸體運出公寓”。
商店的監控攝像頭和購物小票證實了這一點。他們支付了38.34歐元(約 296.89人民幣)現金。肢解很可能發生在受害者的房間里,調查人員在那里發現了大量血跡,尤其是衣櫥門上,衣櫥門被翻轉過來以掩蓋犯罪痕跡。他們還發現了大量漂白水瓶,兇手試圖用它們抹去所有痕跡。
下一步是將殘骸分散到多個地點。6月17日凌晨近5點,兩名被告“拿起受害者缺少上下肢和頭部的軀干”,將其裝上被告父親的菲亞特500汽車,“駛往阿利坎特市郊,將車停在所謂的Portell de la Serreta公路的一條土路上,該處位于Fontcalent監獄附近的鄉村地帶”,“在那里他們從車上搬下尸體的軀干,澆上汽油并點火焚燒,意圖消滅足跡及任何可識別身份的證據,隨后離開現場”——陪審團認定上述事實。
不久后,他們在距第一處僅1.5公里的另一地點重復了操作,在那里丟棄了“兩個上肢、兩個下肢和頭部”。同月24日至27日期間,兩名被告多次從受害者的賬戶中取款,累計達820歐元(約 6349.66人民幣)。
正是他們為轉移視線而采取的操作,最終將他們送上了被告席。負責在發現遺骸后開展調查的國家警察警官在庭審中解釋稱,受害者的軀干被放在一個手提箱里,扔在小路邊,當時仍在燃燒。五天后,國民警衛隊隊員報告稱,附近發現了一處“仍有余燼和人體殘骸的篝火”,位于一處農田小屋后面。在可供詳盡分析的尸體部位中,“剩下一只帶有三根手指的手”。“憑借手掌部分尚可進行指紋識別的狀態,他們通過指紋檔案成功識別出受害者的這些殘骸”。
身份確認后,警員們前往受害者住所。種種跡象似乎顯而易見,這對夫婦隨即被逮捕。在省法院的陳述中,女被告只堅稱她和受害者“像兄妹一樣,關系很好”。
他們分享各自的收入。而且“沒有殺他”。根據她的說法(并未說服陪審團),事發當晚他們去男友父母家吃飯,“向室友道了晚安”,“上床睡覺,第二天早上發現他死了,然后他們才做了那些事”——指分尸行為。男被告的話更具說服力,盡管他提供了與當天所做事不同的版本,但也強調他們沒有殺害受害者。不過他確實詳細供認了分尸行為,并承認從賬戶中取錢,因為“如果沒有銀行交易記錄,他的家人會懷疑他已經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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