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近日做出裁定,拒絕阻止對前福克斯新聞記者凱瑟琳·赫里奇的每日罰款。這筆每天800美元的罰金,源于她拒絕披露2017年報道的消息來源。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幾年前。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官克里斯托弗·庫珀判定赫里奇構成民事藐視,因為她始終不肯透露那批2017年報道的線人身份。當時的報道聚焦的是聯邦政府對弗吉尼亞管理科技大學創始人、已入籍美國公民陳燕萍的調查。報道涉及陳燕萍與中國軍方的關聯,聯邦調查局調查的核心內容是她在移民表格上關于上世紀80年代在中國工作經歷的陳述。陳燕萍最終未被起訴,但她轉而起訴聯邦政府,稱有人違反《隱私法》向她泄露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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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裁決中未給出具體理由,但指出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諾的意見是支持赫里奇暫停罰款的請求。這個微妙的信號,至少說明九位大法官內部并非鐵板一塊。
福克斯新聞媒體在聲明中表達了強烈不滿:“保護新聞來源的機密性和新聞采集過程的完整性,是自由且正常運轉的民主制度的基石。盡管我們對法院的決定深感失望,但我們捍衛第一修正案這些關鍵原則的決心毫不動搖,我們將審視所有選項,繼續對抗這一不公。”赫里奇的律師保羅·克萊門特則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另一邊,陳燕萍的律師團隊在回應最高法院請愿書時直言,赫里奇在地區法院兩次、上訴法院三次,總計五次都主張所謂的“合格記者特權”,試圖以此來保密其消息來源的身份。律師強調,這些線人“幾乎可以肯定是聯邦官員”,他們濫用接觸受保護記錄的權限、違反聯邦法律,去傷害美國公民陳燕萍。下級法院已徹底駁回了赫里奇的這一立場,認為這符合數十年來巡回法院一直適用的第一修正案平衡測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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