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襄陽公安民警的民事債務糾紛與后續刑事追責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原襄陽市襄州區公安民警周先生,因親屬一樁千萬級民間借貸債權糾紛,歷經民事勝訴、刑事定罪、民事判決撤銷、多級申訴受阻等一系列波折,當事人質疑案件辦理存在程序問題,持續通過合法渠道申訴維權。
據了解,該事件緣起2013年的一樁工程關聯民間借貸糾紛。彼時,湖北某將建設集團襄陽分公司負責人吳某所屬企業存在工程轉包行為,項目施工方李某向周先生親屬借款,后續仍有476萬余元本金未能結清。后續相關債權完成轉讓,周先生親屬就此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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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經襄陽兩級法院審理,依法認定涉案借款構成表見代理,判決由某將建設集團襄陽分公司承擔還款責任,案件本息合計近1500萬元。判決生效后,敗訴方多次向襄陽市檢察院、湖北省高院提出申訴和監督申請,均被依法駁回,原審民事判決法律效力得到多級司法機關確認。
據當事人相關材料反映,案件敗訴方吳某曾多次發生各類糾紛事件。在民事判決生效后,為規避巨額債務,其存在多起過激處置行為,曾發生勞資沖突糾紛、場地糾紛等多起事件,相關糾紛當時未得到全面徹查處置。其中包括2016年多起人員沖突、財物損毀糾紛,涉事人員僅受到輕微處罰,相關處置結果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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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核心轉折發生在民事判決生效之后。因當事人持續就案件相關爭議問題實名反映情況,2021年,周先生被異地立案調查,被認定存在尋釁滋事相關行為,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其配偶也牽涉其中。
當事人全程否認相關涉案指控,稱案件辦理過程存在多處程序瑕疵。據其陳述,辦案期間存在取證不規范、證人證言變更、關鍵證據存疑等問題,部分證據存在拼湊、篡改嫌疑。案件關鍵證人李某也在后續調查中,推翻了民事訴訟階段的原有證言。二審審理期間,還出現代理律師終止代理的情況,最終法院維持了一審刑事判決。此外,當事人親屬名下車輛被辦案機關扣押,刑滿釋放后相關財物仍未返還,也未獲得相應補償。
刑事判決生效后,相關人員依托該刑事判決結果,啟動民事案件再審程序,推翻了此前經三級法院審理確認、依法生效的民間借貸民事判決。據了解,此次再審過程爭議頗多,判決采信的審計證據存在數據矛盾、來源存疑等問題,核心依據為當事人存有異議的脅迫后翻供證言,且部分關鍵證據未完成規范庭審質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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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案合議庭及內部聯席會議均建議維持原有生效民事判決,但經審委會表決后,最終撤銷原民事判決,免除了涉事企業的千萬債務,直接導致當事人合法債權徹底失效,案件審理結果與前期多級司法認定結果相悖。
判決作出后,周先生及其家屬窮盡省內司法救濟途徑,針對刑事錯判、民事再審錯判的申訴、監督申請均未得到支持。此后,當事人多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巡回法庭提交申訴材料,均未被受理立案,屬地信訪轉辦后也未開展實質性糾錯工作。
該事件另一爭議點在于涉案相關公職人員的后續處置情況。當事人反映的多名干預案件辦理、影響司法流程的公職人員,相關問題線索未被核查追責。其中,涉事相關公職人員不僅未被問責,還在2024年獲得職務晉升,這一情況讓案件爭議進一步升級。
目前,當事人已明確多項合法維權訴求,希望最高檢啟動法律監督程序,再審核查涉案刑事、民事判決,撤銷錯誤定罪認定、恢復個人名譽,依規查辦涉案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同時懇請最高法立案再審,恢復原始生效民事判決,保障合法債權權益。
此外,當事人希望由中紀委、中央政法委牽頭組建專項調查組,全面徹查該案司法干預、違規辦案、打擊報復維權人等系列問題,落實追責問責,同時返還被非法扣押的私人財物,依法賠償全部財產損失。
截至目前,該系列案件仍處于申訴階段,暫無最新官方核查及處理結果。當事人表示,將持續通過合法合規渠道申訴,等待權威部門介入調查,還原案件事實、維護司法公正與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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