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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通訊員 李郴
近日,長春新區人民法院依法執行一起發生在離婚夫妻之間的名譽權糾紛案件。
原告楊某與被告張某原系夫妻關系,二人于2025年5月離婚。離婚后,張某因對楊某心生不滿,遂在快手平臺上發布一些對楊某具有誹謗內容的視頻。后楊某向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由張某承擔案件受理費。
經新區法院審理,判決張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侵害楊某名譽權的視頻、圖片及文字,并在快手平臺上向楊某公開賠禮道歉,由張某負擔本案的案件受理費500元。
判決生效后,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楊某向新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新區法院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報告財產令、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查詢張某名下賬戶,法院依法凍結其賬戶余額500余元。
執行法官在辦理該案時發現,這是一起發生在離婚夫妻之間的名譽權糾紛案件,張某因離婚后對楊某心生不滿,遂在快手平臺上發布一些對楊某有詆毀內容的視頻,如果溝通適當,雙方存在消解糾紛、最終和解的可能。
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系張某,告知其楊某已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向楊某公開賠禮道歉。一開始張某拒絕道歉,聲稱自己只是客觀陳述事實,沒有侵犯楊某名譽權。法官聽到后明確告知張某,法院已經認定其行為侵犯了楊某的名譽權,同時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最終,經過法官的多次耐心勸說和釋法明理,張某同意向楊某賠禮道歉,并刪除在快手平臺上發布的侵害楊某名譽權的視頻。
后執行法官聯系申請人楊某,告知其張某已經同意向其賠禮道歉,并且已經刪除了在快手平臺上發布的侵害其名譽權的視頻。楊某聽到后表示接受這種結果,并感謝法官:“我不需要對方道歉了,案件受理費也不要了,只要張某以后別在平臺上發布詆毀的內容就可以了。”
最終,這起發生在離婚夫妻之間的名譽權糾紛執行案件得以執行完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初審:廣輝
復審:韓蕊
終審:謝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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