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巴南監管分局5月22日一份文書,確認重慶三峽銀行在開展一筆2.7億元貸款業務時,存在項目準入不合規、對部分保證人貸前調查不到位(如貸前未獲悉股權轉讓已簽訂書面協議但未完成過戶情況)、借款人還本付息頻率變更后未與全部保證人重新簽訂保證合同等“三查”不到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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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三峽銀行。劉虎攝
“銀行工作人員哪怕是來加油站問一下,也能知道這里易主了。但他們來都不來!”
重慶市榮昌區峻嶺益民能源有限公司(下稱“峻嶺益民”)的法人代表林兆清看著玻璃門上貼著的法院執行文書,氣憤地說:“重慶峻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峻嶺能源”)把加油站賣給我們后又抵押給銀行貸款。我們稀里糊涂跟著成了被執行人,銀行的失職也使其面臨巨額損失!”
01
欺瞞買家:賣了的加油站又抵押給銀行
初夏的重慶市榮昌區,一派郁郁蔥蔥、生機勃勃的景象。位于昌州街道東環路2號、曾經在新三板掛牌的“區域燃氣小龍頭”——峻嶺能源”辦公大樓如今人去樓空、蕭條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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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嶺能源大廈(上圖)及其門上張貼的法院執行文書(下圖)。劉虎攝
峻嶺益民曾是其全資子公司。2018年8月,林兆清等幾位福建投資人收購了峻嶺益民及其所屬加油站。簽訂轉讓協議后,加油站還沒有過戶,賣家峻嶺能源又偷偷將峻嶺益民資產作為抵押擔保向重慶三峽銀行貸款,后因未按期還款被該行起訴,成渝金融法院、重慶市高級法院均判決峻嶺益民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這真是人在家中坐,官司天上來。”林兆清稱,峻嶺益民自始至終沒有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所以沒有出庭應訴,也沒有收到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我們是在網上查詢公司資料時,無意中發現我公司成了被執行人,當時就懵了。”
峻嶺能源成立于2009年,由榮昌本地人周俊創立。彼時,重慶鄉鎮天然氣普及率偏低,特許經營權成為稀缺資源,峻嶺能源迅速拿下榮昌區鄉鎮燃氣經營資質,站穩腳跟。依托重慶及貴州鄉鎮的天然氣開發熱潮,該公司迅速積累了原始資本,并于2014年12月成功登陸新三板(證券代碼:831417),成為區域民營燃氣企業的標桿,一度被視為行業黑馬。周俊家族持股超84%,控制力極強。
2018年8月1日,峻嶺能源與福建投資人陳永清、喻洪基簽訂《加油站股權轉讓協議》(下稱《轉讓協議》),將子公司峻嶺益民及其“榮昌區榮雙路畜牧示范區岔路口加油站”(下稱“石河加油站”)100%股權(含土地、設備、資質)作價1536萬元,轉讓給二人。
在《轉讓協議》中,峻嶺能源承諾轉讓標的無抵押、無擔保、無權利瑕疵。雙方約定,周俊負責在4個月內辦理驗收及股權變更。林兆清團隊核查工商、產權資料后,按約支付款項,推進交接。
2019年1月15日,峻嶺能源發布公告,披露峻嶺益民股權轉讓事宜。次日,峻嶺益民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林兆清成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至此股權轉讓程序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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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嶺益民石河加油站。劉虎攝
林兆清團隊以為獲得一處干凈、無負債的經營性資產,安心投入加油站運營,卻不知一場巨大風險已悄然埋下。
就在《轉讓協議》簽訂后、工商變更登記前的2018年12月10日,峻嶺能源與重慶三峽銀行界石支行簽訂《固定資產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貸款金額2.7億元,貸款期限8年,年利率6.8%。
2018年12月18日至24日,三峽銀行分三筆將2.7億元貸款放款至峻嶺能源賬戶。
這筆貸款的擔保架構堪稱“全鏈條綁定”,包括峻嶺益民在內的峻嶺能源4家子公司、周俊的父母和姐姐3名家人均與銀行簽訂了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形成“公司+個人”的多重擔保閉環。
就在《借款合同》簽訂的同一天,周俊以峻嶺益民法定代表人的名義,與三峽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峻嶺益民也成了這筆貸款的擔保人之一。
彼時,峻嶺益民股權尚未完成工商變更,雖然名義上仍是峻嶺能源子公司,但實際控制權已移交給林兆清團隊。
“周俊作為出讓方,刻意隱瞞貸款擔保事宜,未向受讓方披露任何信息。”據林兆清回憶,他們當年收購時曾多次核實,峻嶺能源從未提及擔保事宜,工商、產權查詢也無任何擔保記錄。
2019年1月,峻嶺益民股權變更后,與峻嶺能源再無關聯。林兆清團隊安心經營石河加油站,直到峻嶺能源債務爆雷引發訴訟,峻嶺益民才得知自己竟然成了貸款擔保人。
02
莫名背債:兩次報案資料均離奇失蹤
峻嶺能源因資金鏈斷裂,2021年9月21日后未再按約償還三峽銀行貸款本息,這顆“金融炸彈”隨之引爆。
2025年4月2日,銀行向峻嶺能源及所有擔保人發出通知,宣布貸款于4月8日提前到期。經核算,峻嶺能源尚欠本金2.28億元、利息1億余元,合計3.28億余元。
2025年5月,銀行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峻嶺能源償還本息,所有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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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金融法院。劉虎攝
2025年9月5日,成渝金融法院判決峻嶺能源償還本息3.28億余元及罰息、復利,峻嶺益民等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一審判決后,銀行不服,提起上訴。2026年1月20日,重慶高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上述判項。
合法收購峻嶺益民的福建投資人得知自己竟是2.7億元巨額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而貸款《保證合同》系出讓方周俊在未告知他們的情況下擅自簽署后,感到很震驚。
2024年9月,峻嶺益民向榮昌區公安局報案,提交了《轉讓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和工商變更記錄等證據,指控周俊隱瞞擔保事實,涉嫌合同詐騙犯罪。
2025年2月19日,該公司人員前往公安局了解辦案進展,得到的答復竟是:舉報資料找不到了,丟失了。同年2月27日,該公司再次報案并提交全套證據。令人匪夷所思的是,2026年3月19日,該公司再次跟進案件時,又一次被告知:第二次提交的舉報資料,再次丟失。
“兩次報案、兩次資料離奇失蹤,案件始終未立案偵查。”峻嶺益民負責人稱,榮昌區公安局至今仍未立案,也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03
多項貸款操作違規:金融監管部門介入
“三峽銀行在明知峻嶺益民已轉讓的情況下,仍接受其擔保,屬于違規放貸。”刑事維權失敗后,2026年3月23日,峻嶺益民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重慶監管局提交《舉報信》,直指三峽銀行在案涉2.7億元貸款審批中,存在貸前調查失職、抵押審查流于形式、貸后管理缺位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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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巴南分局。劉虎攝
一是貸前調查失職,權屬核查流于形式。2.7億元屬于大額授信,三峽銀行理應嚴格核查借款人及擔保資產權屬。2018年12月貸款審批時,峻嶺益民已簽署《轉讓協議》,公司實際控制權已經轉移,核心資產即將過戶,銀行工作人員沒有去現場核實,也沒有做實質性的權屬核查,僅憑時任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公司公章,即認定擔保有效,完全未履行審慎審查義務。
二是抵押審查流于形式,關鍵資產核查缺位。案涉貸款核心抵押資產為峻嶺能源PE天然氣管網,一審被認定抵押無效,二審改判有效;而燃氣特許經營權質押,因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關于行政許可不得轉讓、抵押的規定,被法院認定無效。三峽銀行在審批時未核查特許經營權質押的合法性,對管網抵押的權屬、價值也未開展現場實質性核查。
三是貸后管理缺位,多年未發現權屬變更。峻嶺益民2019年1月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信息公開可查。但三峽銀行在長達6年的貸后管理中,從未核查擔保人股權、權屬變動情況,未發現核心擔保主體已易主,直至貸款逾期引發訴訟才知曉,貸后管理完全失效。
2026年5月22日,金融監管總局巴南監管分局向峻嶺益民作出《信訪答復書》,稱經該局調查,三峽銀行界石支行在開展該2.7億元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時,存在項目準入不合規、對部分保證人貸前調查不到位(如貸前未獲悉峻嶺益民股權轉讓已簽訂書面協議但未完成過戶情況)、借款人還本付息頻率變更后未與全部保證人重新簽訂保證合同等貸款“三查”不到位問題,“后續分局將按照監管相關規定,對該行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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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部門《信訪答復書》確認銀行違規問題存在。受訪者提供
04
亡羊補牢:無辜受牽連者要求中止判決執行
2026年5月,峻嶺益民亦向重慶高院提起再審申請,以“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原審程序違法”為由,申請撤銷原判決、駁回三峽銀行對峻嶺益民的訴求,并申請中止原判決執行。
峻嶺益民認為,首先,原審判決認定核心事實錯誤。一是股權轉讓在先,擔保在后。峻嶺益民《轉讓協議》簽訂于2018年8月1日,早于同年12月10日銀行貸款《保證合同》簽訂日,且協議明確約定標的無抵押、無擔保、無權利瑕疵;二是交易真實且全款付清,1536萬元轉賬憑證、收據證明交易真實合法;三是峻嶺益民權屬已公示轉移。2019年1月16日完成工商變更,股權正式過戶,三峽銀行貸后可查詢卻未查詢;四是資產已實質移交。貸款發放前,峻嶺益民資產、文件已移交新股東控制,原法定代表人周俊屬過渡期越權簽字,峻嶺益民及實際權益人不知情、未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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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協議》簽訂后,買方按約支付了300萬元定金。受訪者提供
其次,原審適用法律錯誤:一是原法定代表人越權訂立合同,相對人非善意,合同無效;二是2.7億元大額貸款,三峽銀行未核查峻嶺益民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未索要股東會決議,放任越權擔保,存在重大過錯;三是原審遺漏關鍵審查。未審查三峽銀行是否構成善意相對人,直接認定《保證合同》有效,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再次,原審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峻嶺益民稱,他們從未收到一、二審法院開庭通知,被缺席審理、剝奪辯論權,符合再審法定情形。
更離奇的是,案涉貸款擔保人之一、周俊的父親周某元已于2020年1月19日去世,而成渝金融法院一審立案時間為2025年5月12日、重慶高院二審立案時間為2025年10月20日。一、二審法院均將逝者列為被告,并判決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峻嶺益民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權利能力終止,不能作為訴訟當事人。原審法院未核查當事人生存狀態,對逝者作出實體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原審判決無效,構成獨立再審事由。
“將逝者列為被告這種低級錯誤,也印證了三峽銀行對貸款擔保人沒有認真核查,原審法院對本案事實也沒有認真審理。希望法院還我們一個公道,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重慶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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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嶺益民2019年1月16日變更登記。受訪者提供
2022年3月23日,峻嶺能源因未按規定披露年報,被從新三板強制摘牌。目前,該公司雖然在工商登記上仍顯示“存續”,但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總被執行標的超3.3億元,周俊等人被限制高消費,股權全部凍結。這家曾經的新三板掛牌企業,徹底淪為“空殼”,債務纏身,資產面臨被司法拍賣。
由于峻嶺能源嚴重資不抵債,三峽銀行或將承受數以億計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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