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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家庭病床康復服務標準》將于2026年9月1日起實施。除了明確醫生評估、治療師康復、護士護理的分工,里面有個細節值得探討。
標準中關于醫療安全的條款是這樣寫的:
·4.3.5.2制定家庭病床康復服務環境下的應急預案,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跌倒、墜床、突發健康狀況變化、設備故障或因服務行為導致患者產生新的身體損傷、心理痛苦或尊嚴侵害等“二次傷害”的處置流程,醫護人員應熟知并能有效執行。
·4.3.5.3建立“二次傷害”應急預案與報告制度。一旦發生或疑似發生“二次傷害”事件,應立即啟動預案,遵循“患者安全至上”原則進行現場處置、及時上報、詳細記錄。
·4.3.5.4必要時(如為異性提供康復治療)應安排2名醫護人員,并提前征得患方同意,同時要求有患者家屬或照護人在場。
前面的條款好理解,爭議比較大的是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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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男治療師給女患者上門做康復,不能一對一單獨在家;反過來,女治療師給男患者也一樣——只要是異性上門服務,原則上要兩人同行,且家屬知情或在場。
有人叫好有人反對
支持方認為:這條規定既保護患者,也保護治療師。康復免不了肢體接觸,沒有第三人在場,患者萬一事后說“被騷擾”,治療師百口莫辯。
上門環境封閉,有同行或家屬在,對雙方都是保障。尤其性騷擾界限本就模糊,多一個人在場就是多一層“防背鍋”的安全網。
反對方覺得執行難:康復治療師人手緊,上門還要湊兩人,排班和時間成本都上去了。尤其在基層,一個治療師一天跑好幾家,配個同行效率直接打對折。
技術替代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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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提議:“一個攝像頭+直播就能解決,別增加人員成本。”也有人反問:“病人無性別呀,怎么到康復就不行了?”——意思是治療師眼里只有病情,不該分男女。
但攝像頭也有爭議:涉及患者隱私,誰有權查看?給誰看?患者能否同意?還是得一個個爭取?這些問題不比“兩人同行”簡單。
行醫記錄儀說了那么多年,也沒能落實。
你怎么看?
平心而論,這條規定出發點不難理解——防止身體、心理、尊嚴層面的“二次傷害”。但操作上,是否一定得“兩人同行”?能否用遠程監督或錄像替代?緊急情況可否靈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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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云自閑
圖源丨網絡
本文系“康知了”綜合整理創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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