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華為申請的第12類汽車“世界”商標于5月進入初審公示,因“世界”屬于全民通用公共詞匯,引發“公共詞匯能否被企業獨占”的輿論爭議。該申請曾因10件在先近似商標被駁回,華為通過撤銷閑置商標掃清權利障礙才進入公示階段,結合《商標法》厘清確權規則與防御性注冊邊界。
法律諺語:商標專用權限定商品類別,公共語言資源不得被不當圈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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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詞匯并非絕對禁注,核心看類別顯著性
《商標法》禁止注冊的是本類商品通用名稱、直接描述商品屬性的詞匯。“世界”并非汽車品類通用名稱,也不直接描述車輛功能、性能,屬于任意性詞匯,在運輸工具品類上具備固有顯著性,法理上與“蘋果”注冊數碼類商標邏輯一致。
商標實行分類保護原則,該商標僅在汽車、運載工具品類享有專用權,完全不影響公眾日常語言使用,不存在“壟斷漢語詞匯”的可能。
二、防御性注冊有邊界,惡意囤積涉嫌違法
華為已布局問界、智界等多個“界”系汽車品牌,本次申請大概率為防御性注冊,目的是防范第三方搶注蹭熱度,屬于正常的品牌知識產權布局。
但防御性注冊有明確法律底線:《商標法》明令禁止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囤積。若該商標核準后長期閑置不實際使用,任何主體均可申請“撤三”撤銷其專用權;批量搶注公共詞匯擠占公共資源,還會被商標局直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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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審不等于最終確權,公眾可依法提異議
目前商標僅處于初審公告期,異議期截至2026年8月13日。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性、不當占用公共資源,均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異議,異議成立則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最后周兆成想說,企業布局知識產權值得肯定,但需在私權保護與公共利益間做好平衡。商標的核心價值是區分商品來源,而非對通用詞匯的圈占。
金句:商標保護有類別邊界,公共詞匯不該成為企業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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