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亦有可憐之處......
浮尸
2010年5月7日,重慶入夏前最后一場大雨剛過。
江津區真武鎮外的綦河,水位漲得比平時高出一截,渾濁的河水卷著樹枝、塑料袋和上游沖下來的雜物,一路向東。河水泛著黃綠色,像一鍋煮過頭的青菜湯,散發著潮濕的腥味。
下午三點左右,一個漁民撐著竹筏來到河灣處下網,但當他收起第三網時,感覺網底格外沉重。
漁民探頭往水里看,隱約看見一團暗紅色的東西。是個用紅色被單裹得嚴嚴實實的包裹,約莫一人長短,外面還用麻繩捆了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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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蹲下來,用刀尖挑開被單一角——里面露出來的,是一只慘白的人腳。
他連滾帶爬地往后退,手里的刀子掉在地上。河水還在嘩嘩地流,那團紅色的包裹卻像有生命似的,在岸邊微微晃動著。
報警電話打出去不到二十分鐘,警車就呼嘯著趕到了現場,技術員小心翼翼地剪開繩索,一層層掀開被單,被單里,是一具裸體女尸。
死者年齡約四十歲左右,頭部被幾個塑料袋套著,身體被繩子前后捆扎,腰間死死綁著一根一米多長的石制護欄。
法醫初步判斷:死者死于他殺,死亡時間約一周。
一個民警蹲在護欄旁,用刷子掃去上面的泥污。幾個阿拉伯數字漸漸顯露出來——7,就這么一個簡單的數字,成了整起案件的第一把鑰匙。
好人
真武鎮不大,沿著綦河兩岸鋪開,鎮上的年輕人大多外出打工,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孩子。
袁煥華就是鎮上留守的中年人之一,1971年出生的他,案發時剛滿三十九歲。個子不高,皮膚黝黑,手掌粗大,指縫里常年嵌著洗不凈的木屑和機油。他沉默寡言,走在路上目不斜視,見了熟人才勉強擠出一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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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上的人都知道他——袁煥華,騎摩托車拉客的,兼做木匠活。
鎮上的人提起他,都挑大拇指:“老袁是個好人。”
這種好,不是裝出來的,他幾乎沒有不良嗜好。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不參加任何紅白喜事上的賭局。白天在工地或家具廠做木匠,晚上就騎著那輛摩托車在鎮口等客。
他一年到頭穿的都是那幾件舊衣服——一件灰色的工裝外套,洗得發白;一條深藍色褲子,褲腳磨出了毛邊。老婆給他買什么他穿什么,老婆不買,他就一直穿舊的。
他的錢,全部交給老婆。
袁煥華的好,從十九歲那年就開始了。
1990年,他還在工地上做小工,一天干十幾個小時,掙不了幾個錢。經人介紹,他認識了一個叫阿梅的姑娘。
阿梅比他小幾歲,模樣俊俏,愛笑,說話聲音清脆。但她家里窮,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在鎮上一個小作坊里做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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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煥華第一次見她,心就動了。他沒什么文化,不會說漂亮話,只會傻愣愣地往阿梅手里塞東西——一袋水果,一盒點心,或者一件他覺得好看的花襯衫。
后來聽說阿梅想繼續讀書,但家里拿不出學費,袁煥華當場拍板:“我供你。”
那一年,他十九歲。此后整整三年,袁煥華在工地上沒日沒夜地干活。別人下工了去喝酒打牌,他接著加班;別人嫌累的活,他搶著干。他把省下來的每一分錢都寄給阿梅,供她吃穿讀書。
阿梅中專畢業那天,袁煥華特意請了一天假,穿著唯一一件像樣的白襯衫,坐了兩個小時的班車去看她。
她站在校門口,穿著一條新裙子,笑得像朵花。
袁煥華看著她,覺得這三年的苦,值了。
1994年,兩人結婚。婚禮辦得簡單,但袁煥華高興得喝醉了——那是他人生中為數不多的一次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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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阿梅不想回農村住。袁煥華就帶著她來到真武鎮,在城中村租了一間小屋。幾年后,他們有了一個女兒,取名小雪。
從那天起,袁煥華更拼了。
迷失
婚后的日子,一開始是甜的。
袁煥華每天早出晚歸,阿梅在家帶孩子。晚上他收工回來,鍋里總有一口熱飯。女兒會叫"爸爸"了,會搖搖晃晃地走路了——這些細碎的瞬間,是袁煥華最幸福的時候。
為了給妻女一個真正的家,他白天做木匠,晚上跑摩的,節假日還接各種零活。幾年下來,他的手糙得像砂紙,腰也落下了毛病,但他終于在鎮上買了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
房子不大,兩室一廳,但足夠一家三口住。
袁煥華還特意在自家隔壁租了一間小屋,把阿梅的父母接了過來。他說:“你們是阿梅的爸媽,也就是我的爸媽。”
岳父母對這個女婿,挑不出半點毛病。
但阿梅,似乎并不滿足,她長得好看,又愛唱歌,后來被鎮上紅白喜事樂隊招去當了主唱。哪家有紅白事,她就跟著樂隊去,唱幾曲,拿一份報酬。
這本來沒什么不好,但樂隊里的人魚龍混雜,有人愛喝酒,有人愛賭博,有人專愛勾搭有夫之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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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跟著他們,漸漸變了,她開始頻繁出入牌局,她也開始講究穿戴,衣柜里掛滿了新衣服,袁煥華拉一趟貨賺十塊錢,她一件衣服就要兩三百。
鎮上的人開始背后議論——“老袁這老婆,怕不是個無底洞。”“何止是無底洞,聽說她跟樂隊那個拉二胡的……”
袁煥華也有所耳聞,他不是傻子,那些風言風語,像針一樣扎在他耳朵里。但他選擇裝聾作啞。
他以為,只要自己掙得夠多,對妻子夠好,她總有一天會回頭。
2009年深秋的一個晚上,袁煥華帶著女兒小雪上街找阿梅。
那天阿梅去辦一場白事,按理說半夜就該回來,但一直到凌晨都不見人影,電話也不接,袁煥華騎著摩托車,帶著小雪,打聽了平時和阿梅一起出白事的朋友,終于在鎮上一家小旅館的二樓找到了阿梅。
只是——推開門的時候,阿梅和一個男人赤身裸體地躺在床上,那個男人,是這場白事上的道士。
小雪站在父親身后,她那時才十四歲。她看見了母親赤裸的背,看見了那個陌生男人驚愕的臉,也看見了父親瞬間慘白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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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煥華的手在抖。他有一千個理由沖進去,把那個男人從床上拖下來,狠狠地揍一頓。他也有一千個理由質問阿梅:你憑什么這樣對我?
但他沒有,他輕輕關上門,拉著女兒的手,轉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小雪一句話也沒說。袁煥華也一句話沒說。
他只是覺得,胸腔里有什么東西,正在一寸一寸地碎掉。
從那以后,阿梅更加肆無忌憚。
她開始上網聊天,認識了一個姓謝的男人。那男人三十五歲,無業,沒房沒車,但能說會道,會哄女人開心。
阿梅像是著了魔。她嫌袁煥華"沒意思"“不會說話”“只會賺錢”。她主動提出了離婚。
2010年3月,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十六年的婚姻,就此結束。
女兒小雪后來對人說:“我早就知道會有這一天。對我爸來說,也許是件好事。”
但她不知道,對袁煥華來說,這恰恰是一切悲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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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
按理說,離婚了,兩人就該各走各路。但袁煥華放不下。
他不但放不下,反而比以前更"關心"阿梅了。
阿梅和謝某住在一起,沒有收入。謝某整天游手好閑,除了會說甜言蜜語,什么也不會。家庭所有開銷——全是阿梅在操心,而阿梅的錢,大多還是來自袁煥華。
離婚后,袁煥華幾乎每隔幾天就要給阿梅送錢。只要阿梅要,他就給,從不問用處。
鎮上的人看不下去,勸他:“老袁,你們已經離婚了,你還管她干啥?”
袁煥華低著頭,半天才憋出一句:“她跟我那么多年,我不能看著她受苦。”
他甚至還帶著女兒小雪,跪在阿梅面前,求她回家。
那天阿梅正和謝某在街上逛街,看見袁煥華父女跪在地上,她皺了皺眉,像是看見了什么丟人的東西。
“你起來,別在這兒丟人。”
“阿梅,回家吧,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回來……”
謝某站在一旁,嘴角掛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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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再也忍不住了,她拉著父親的手,哭著說:“爸,你別求她了!她不配!”
袁煥華沒起來。他還是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說:“回家吧,回家吧。”
阿梅轉身走了。
2010年4月30日傍晚。
天陰沉著,像是要下雨。袁煥華剛收工回家,正坐在門檻上抽煙——他平時不抽煙,但最近幾個月,他漸漸抽上了。
阿梅推門進來,沒有敲門,沒有招呼,就像這還是她家一樣,袁煥華愣了一下,趕緊站起來:“阿梅,你……你怎么來了?”
阿梅沒看他,徑直走進屋,在沙發上坐下。
"我來拿點東西。"她說。
袁煥華忙不迭地給她倒水。阿梅接過杯子,喝了一口,突然說:“老袁,我跟你說個事。”
“你說。”
“我跟謝某商量過了,我們打算搬回來住。”
袁煥華手里的杯子差點掉在地上。“搬……搬回來?住哪兒?”
"就住這兒啊。"阿梅說得理所當然,“你那房子不是空著一間嗎?給我們住。”
袁煥華張了張嘴,想說什么,卻發不出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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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又補了一句:“對了,我準備給謝某生個孩子。孩子生下來跟你姓,對外就說是你的,你負責養。”
屋子里安靜得可怕。袁煥華覺得自己的耳朵在嗡嗡作響,跟他姓?讓他說,那個野種是他的孩子?讓謝某住進他的家,睡他的床,花他的錢,還讓他替他們養孩子?
那一刻,袁煥華胸腔里那個早已碎裂的東西,突然燒了起來。
晚上7點,謝某來了,阿梅留他吃飯。飯桌上,阿梅和謝某有說有笑,謝某甚至當著袁煥華和小雪的面,伸手攬住了阿梅的腰。
袁煥華一口飯也沒吃。他坐在桌子另一端,像一具被抽空了靈魂的軀殼。
小雪扒了幾口飯,就放下筷子回了房間。她把自己的門反鎖上,躲在門后,聽見客廳里母親的笑聲,和父親沉重的呼吸。
謝某吃到一半,接了個電話,說有事要先走。阿梅送他到門口,兩人站在門外低聲說了幾句,又親熱地抱了一下。
謝某走后,阿梅回到屋里,開始收拾東西。她一邊收拾,一邊對袁煥華說:“你去把西屋收拾出來,謝某明天就搬過來。”
袁煥華沒動。
“袁煥華,你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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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罵了幾句,見他仍不吭聲,便轉身去浴室洗澡。她沒關門,水聲嘩啦嘩啦地響著,一邊洗一邊還在催促:“趕緊的啊,別磨蹭……”
袁煥華慢慢站了起來,他走進廚房,從刀架上抽出一把菜刀,刀刃在燈光下閃了一下。
吞沒
浴室里水汽彌漫。阿梅背對著門,正在洗頭。她沒聽見身后的腳步聲,也沒感覺到危險正在靠近。
袁煥華站在門口,手里握著菜刀。
他看著那個女人的背影——那是他愛了二十年的女人,是他資助三年、奮斗半生才娶回家的女人,是女兒的親生母親。
也是那個,把他的尊嚴一次次踩在腳下,還要讓他替別的男人養孩子的女人。
"阿梅。"他叫了一聲。
阿梅沒回頭:“干嘛?趕緊收拾房間去,別在這站著……”
袁煥華舉起菜刀,沒有猶豫,連劈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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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倒下的時候,撞翻了浴室里的塑料凳子。鮮血從她的肩膀、胸口噴涌而出,混著淋浴的水,順著地漏往下流。
袁煥華站在原地,手里的菜刀還在滴血。
他喘著粗氣,看著倒在血泊中的阿梅。她的身體還在微微抽搐,嘴唇翕動著,像是在說什么,但已經發不出聲音。
袁煥華手里的刀掉在地上。他癱坐在浴室門口,雙手捂住臉,肩膀劇烈地抖動起來。
他哭了。不是那種嚎啕大哭,而是一種壓抑到極致的、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嗚咽。
他殺了阿梅。他這輩子唯一愛過的女人,死在了他的刀下。
哭完之后,袁煥華冷靜了下來,或者說,是一種可怕的、近乎機械冷靜的狀態。
他站起身,開始處理尸體。用一床被子和白布把她赤裸的尸體裹得嚴嚴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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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想起屋后綦河邊的護欄。那些石制護欄,一根就有一米多長,幾十斤重。他用摩托車上的撬棍,硬生生拔下了其中一根,護欄底部刻著編號:7。
夜深了,天下起了雨。
他騎著摩托車,沿著綦河邊的土路,一路向西。雨水打在臉上,他分不清是雨是淚。
來到一處水深流急的河灣,他把尸體和護欄一起推了下去。
"撲通"一聲,紅色的包裹在水面上晃了一下,很快被渾濁的河水吞沒。
死路
2010年5月7日,阿梅的尸體被發現。
警方根據那根刻著"7"字的護欄,很快鎖定了真武鎮。通過失蹤人口排查,他們確認死者就是離婚后不久失蹤的阿梅,案發一周后,袁煥華被抓獲。
當警車開到他家門口時,鎮上的村民圍了上來。
“你們抓老袁干什么?”
“老袁是好人,你們肯定弄錯了!”
民警耐心地解釋,但村民們不依。他們看著袁煥華被押上警車,眼里滿是不解和憤怒。
消息傳開后,整個真武鎮都轟動了。
“阿梅那種女人,死了活該。”
“老袁這是被逼急了,換了誰都忍不了。”
“他平時對我們那么好,不能讓他坐牢!”
有人提議寫聯名信,給老袁求情,一張桌子,一支筆,一盒印泥,擺在了鎮口的槐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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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像長了翅膀一樣傳開。不到一天,十里八鄉的村民紛紛趕來。他們排著長隊,在聯名信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按下紅手印。
三千多人。這張薄薄的紙上,密密麻麻全是名字和紅手印。
更令人意外的是——阿梅的母親,也來到了簽字現場。
她頭發花白,佝僂著背,在眾人的注視下,拿起筆,顫顫巍巍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有人問她:“老太太,他殺的是你女兒啊,你怎么還替他求情?”
她抹了一把眼淚,說:“我女兒這些年做的事,我心里清楚。不是老袁對不起她,是她對不起老袁。她這是……自己把自己逼上了死路。”
尾聲
2012年5月10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人陳述了案情,法醫出示了鑒定報告,女兒小雪出庭作證,講述了母親多年來的所作所為。
辯護律師拿出那份按有三千多個手印的聯名信,以及阿梅母親親筆寫下的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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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煥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袁煥華站在被告席上,沒有說話。他只是低著頭,看著自己手腕上的手銬。
沒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是在想那個19歲就愛上的姑娘?想那個曾經溫暖的家?還是想那個雨夜,他把妻子和7號護欄一起推下河時,水面上的那一點漣漪?
阿梅的放縱和絕情,最終把她自己逼進了那條河。
袁煥華的深情和懦弱,最終把他自己送上了法庭。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可恨之人,亦有可憐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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