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導游罰五千、脅迫消費罰八千 麗江兩起旅游違規案例雙雙“領罰單”
日前,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公示兩起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其中,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計調及無證導游雙雙被罰;麗江國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導游王某因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導游及旅行社均受到行政處罰。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對涉事企業和個人作出罰款、警告等處罰決定,再次彰顯了旅游市場“鐵腕治理”的鮮明態度,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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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案件名稱: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案、李某某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案
案件情況:根據麗江市旅游市場監管綜合調度指揮中心轉辦線索,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2026年1月21日,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游客吳某某等10名游客香格里拉兩日游行程期間,該公司計調卓某某派未取得導游證人員李某某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
(一)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及計調卓某某存在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處罰結果:
1、對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2、對麗江東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計調卓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李某某存在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導游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導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
處罰結果:對李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處罰時間:2026年4月28日
案例2
案件名稱:麗江國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導游王某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案
案件情況:根據麗江市網絡輿情預警通報單轉辦線索,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導游王某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2026年2月16日至17日,麗江國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導游人員王某為游客黃某某一行14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導游人員王某在前往麗江束河古鎮游覽途中存在欺騙、脅迫游客消費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處罰結果:
1、對導游王某作出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2、對麗江國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處罰單位: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處罰時間: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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