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
“大學生起訴海航
提前10分鐘起飛”一事
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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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大學生小胡
因海航航班提前10分鐘起飛
導致原定出行安排受到影響
在與航司多次溝通未果后
他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了新進展
據此前報道,19歲大學生小胡本計劃于4月3日早上7點40分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起飛前數日,他接到海南航空通知,航班將提前10分鐘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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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變化打亂了小胡搭首班地鐵前往機場的計劃,他提出免費退改簽機票,之后又提出由航司承擔打車前往機場或提前住在附近的費用,均被海南航空拒絕。
4月20日,小胡向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海南航空賠償他登機前一晚103.84元的住宿費,并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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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認為,航班時刻僅供參考,不構成航司與旅客合同的組成部分;且根據該航司今年1月29日發布的最新一版運輸總條件相關條款,提前10分鐘屬于正常航班,只有提前超過15分鐘,才可以為乘客進行免費退改簽。
小胡則認為,根據交通運輸部公布的《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由于承運人原因導致旅客非自愿變更,應免費退改。同時,其購票所使用的權益卡購買時間也早于新版條件生效時間,不該受新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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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司取消15分鐘時間門檻
事件曝光后迅速引發全網廣泛關注與討論。不少網友為這名大學生敢于挑戰不合理行業規則、主動依法維權點贊。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僅因航班提前10分鐘起訴,未免小題大做。
也有業內人士解讀,稱海航15分鐘以上構成延誤標準出自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該規定本質是航班正常率的行政統計口徑,只規定“航班出港延誤”指實際出港撤輪擋時間晚于計劃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目的是用于行業數據統計和服務質量考核,從未把“提前起飛不足15分鐘”界定為“正常航班”。
小胡表示,打這場官司不只是為解決自己出行受阻的問題,更是希望以此維護廣大旅客的共同權益。
受該事件影響,目前天津航空、春秋航空等公司已取消15分鐘時間門檻,只要是航司原因提前,旅客都能辦理非自愿變更或全額退票。
不少網友表示支持小胡同學
“支持較真的人”
“航空公司隨意取消航班
更改航班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而旅客退票改簽
都要承受一定的手續費
這是不對等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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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認為
趕行程還是要提早出門
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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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你怎么看?
可在評論留言分享討論
↘來源: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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