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建林)7月2日,在國家林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田心則表示,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審理各類破壞鳥類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田心則說,為充分發揮“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聯合公安部、國家林草局發布涉鳥類保護刑事典型案例,編發《鳥類司法保護專刊》,切實用“聽得懂”的語言闡釋“聽得進”的法理,集中展示各地法院保護鳥類和打擊非法捕獵販賣鳥類活動的經驗做法。“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紛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鳥類司法保護活動,推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
他舉例,遼寧錦州中院、福建明溪縣法院等為切實保護珍貴野生鳥類資源,通過發布鳥類司法保護令將法律條文細化為可操作的禁止行為,全面禁止實施危害野生鳥類、棲息地及周邊生態環境等行為,對潛在違法者形成強有力震懾,從源頭遏制破壞行為;河北秦皇島北戴河區法院、江蘇盱眙縣法院等通過在鳥類博物館掛牌成立鳥類資源案件巡回審判站,或者設立東方白鸛司法共護驛站等形式,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并現場開展生態保護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傳播生態保護“法治聲音”,以司法力量增強全民愛鳥護鳥意識。
山西高院、廣西防城港中院等積極推動形成黨委領導、部門協同、司法保障、公眾參與的多元共治大格局,積極構建“法院+N”協同聯動模式,凝聚鳥類保護工作合力,在案件線索共享與高效移送、受損生態環境精準修復與執行、環保法治宣傳與警示教育等多個環節深度協作、同向發力,實現鳥類保護執法司法與源頭治理同步推進;長春環資法庭、成都環資法庭等強化專業審判機制,提升司法認定“精準度”,針對涉鳥類案件證據固定難、價值認定復雜、物種識別專業性強等特點,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力量,探索選任具有林學、生物學、生態學等專業背景的人員組建專業人民陪審員庫,打造“法官主導+專業陪審”的辦案模式,確保了專業問題判斷的科學性,為涉鳥類案件公正高效審理提供了有力支撐。
田心則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持續加大對破壞鳥類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闡釋“小案件大道理”,不斷增強公眾保護野生鳥類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凝聚全社會愛鳥護鳥的強大合力,共同守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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