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化法院遠赴福建省晉江市開展異地執行攻堅行動。本次異地執行攻堅行動,在當地法院的支持配合下,兩地法院執行干警根據掌握的執行線索,針對案件進行充分的溝通研判,最終促使案件得以有效執行,取得較好的執行效果。
案情簡介
新化某供應鏈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章某土地租賃合同一案,新化法院立案執行后,被執行人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干警也一直無法聯系到章某。2024年1月5日,執行干警接到線索,得知被執行人章某在福建省晉江市家中。2024年1月8日,根據前期掌握的線索,執行干警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向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發送了協助執行函,隨即乘坐高鐵奔赴福建省晉江市。執行干警到達后,便立即與晉江法院執行局取得聯系。晉江法院執行局收到協助執行函后,高度重視,全力配合,安排警車和經驗豐富的執行干警共同參加行動,對被執行人所在地進行了細致摸排,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一同研究制定執行方案。
2024年1月9日,兩地法院執行干警到達被執行人章某所在地進行布控后,敲開了章某家的門,出來的是章某的“妻子”周某。執行干警當即亮明身份、出示搜查令,但周某稱其早已與章某離婚,并強烈表示章某不在房內,抗拒執行干警入室搜查。執行干警察覺對方眼神躲閃,果斷進入房間進行搜查,發現房內有男子衣物且被子仍有余溫。經過仔細查找,最終在衛生間發現躲藏的章某,經耐心做思想工作,章某在一個多小時后打開衛生間門,執行干警當即依法將章某拘傳至晉江法院。在法院詢問調解過程中,兩地法院的執行干警共同向章某釋法明理,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章某當場給付15萬元并由擔保人吳某某提供執行擔保,章某前妻周某承諾三個月內另支付執行款50萬元。
此次跨省執行彰顯了法院執行局之間團結互助,攻堅克難的協作精神,也體現了新化法院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的決心,“執”責在身,雖遠必執。接下來,新化法院將繼續加大查人找物力度,以實際行動打通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
第685期|法院新聞2024年第八期
審定丨龔光輝
審核丨李 昭
撰稿 | 喻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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