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證監會公布《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監管規則》,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
可是,證監會新規與法務有什么關系呢?
太有關系了!
一、新規催生2000個職位空缺
新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董事會秘書不得兼任經理、分管經營業務的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目前A股有5500多家上市公司,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有67家公司由總經理兼任董秘,有681家由財務總監兼任董秘,還有2311家公司由副總經理兼任董秘,剔除財務總監同時兼任副總經理的情況,總計約2400家公司存在總經理/財務總監/副總經理兼任董秘的情況。
意味著,2000多家上市公司可能都需要新增董事會秘書人選。
根據《新浪證券》等報道,2024年董秘的年薪情況如下:
A股董秘平均年薪為80萬元,最高年薪是邁瑞醫療李文楣,2025年薪高達740萬元;還有7位董秘年薪突破500萬元,而年薪100萬元以上的約有1500人,年薪60-100萬元的約2000人。
這樣的薪酬對你有吸引力嗎?
二、董秘是上市公司高管
董事會秘書不是領導的秘書,而是上市公司的高管職位。
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東變動頻繁,而股東主要通過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了解上市公司情況,所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董秘的工作重點,所以董秘的監管規則是由證監會規定的。
新規第四條規定,董事會秘書負責上市公司與股東、實際控制人、投資者、董事、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之間的溝通聯絡,維持聯絡渠道的暢通。
2.1 董秘的主要工作包括
(1)負責信息披露工作(多條規定)。
(2)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第12條)。
(3)籌備董事會會議(第13-15條)。
(4)協助獨立董事履行職責(第16條)。
(5)籌備股東會會議(第17-19條)
(6)管理股東名冊(第20條)
(7)督促公司和董監高遵守法律和上市規則(第21條)。
2.2 官方保障
為了保證董秘能夠有效履行職責,證監會規則為董秘提供官方保障。
(1)設立獨立部門
第二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聘請證券事務代表、設立由董事會秘書分管的工作部門,為董事會秘書依法履職提供必要保障。
(2)掌握核心信息
第二十八條規定,董事會秘書列席股東會、董事會會議,為履行職責有權參加高管會議,查閱有關文件、資料,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等情況,或者要求有關部門、人員對相關事項作出說明。
(3)直通證監會、交易所
第三十一條規定,經董事長協調后,董事會秘書履職過程中仍然受到不當妨礙或者阻撓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報告。
第二十四條規定,董事會秘書可以就被上市公司不當解聘或者與辭職有關的情況,向證券交易所提交個人陳述報告。
三、董秘的任職要求
證監會新規對董秘的任職要求作了明確規定。
3.1 董秘的專業和經驗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第22條):
(1)從事法律合規工作五年以上。
(2)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且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3)從事財務、會計、審計工作五年以上。
(4)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5)從事金融或其他與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3.2 2025年董秘專業分布情況
(1)經濟學/金融學類專業占比最高,達33.5%,涉及董秘約1760人。
(2)會計學/財務管理類占比14.8%,涉及董秘約780人。
(3)法學類占比18.2%,涉及董秘約960人。
(4)管理學類占比13.7%,涉及董秘約720人。
法律類的董秘如果兼職,通常是兼法務,所以不屬于這次新規后不能兼職的情況。
而財務會計類、管理類的董秘,可能大部分都是本次需要更換的兼職人員,經濟學/金融學也可能有一部分因不符合要求的兼職而需要更換。
這些人員不能兼職后,將需要有人接任董秘的工作,而且需要在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這就是法律人員接替董秘的好機會哦,想加入董秘行列的趕緊準備吧。
四、通往董秘之路
如果不能直接到上市公司做董秘,可以先找還沒上市的公司做法務,由于財務負責人已經不能兼職董秘,做法務是最有機會做董秘的。
而且上市前做董秘的,還有可能拿到原始股哦。
還沒上市公司的董秘與已經上市公司的董秘,工作重點有不同。
上市公司董秘的工作重點主要是信息披露,前面介紹過了。
還沒上市公司的董秘,工作重點是幫助公司通過上市審核,尤其是下面這兩項工作最為重要:
(1) 股權規范問題
比如去港股上市,證監會關注的問題中,股權內容占很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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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股上市的更是如此,比如下面這家公司,被問詢14年前的股權轉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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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A股上市的,股權問題需要從公司成立開始核查。
因為對股權而言,工商登記只是公示、不是確權,股權轉讓協議等可能起到確權的作用,而協議散亂無序,容易出錯。
所以上市前需要核查清楚,不能把遺留問題帶到上市之后。
如果你打算先到還沒上市的公司工作,通過幫助公司上市,未來拿到更多的收益。
可以看盧慶華律師寫的一系列專欄,影響上市的20種股權問題及解決方案。
盧慶華律師花了超過一年時間,從500多家公司中篩選出100多家公司進行深入研究,整理出容易影響上市的20種股權問題,并提供應對策略。
(2)股東會、董事會規范運作問題
這部分內容也是申請上市需要審核的,也是公司法務應該關注的內容。
如果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內容,可以看盧慶華律師寫的《公司控制權》一書。
股權律師盧慶華,管理專業出身,20多年前考取律師資格,出版兩本書《股權進階》和《公司控制權》。
(1)擅長用管理思維、結合法律手段進行股權設計,管理思維助企業發展,法律手段防范風險。
(2)結合上市規則做股權規劃,為企業未來上市提前鋪路,申請上市時股權問題需要從公司成立第一天開始核查。
(3)擅長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決控制權問題,曾有百億營收企業找了清華、北大、人大、政法等專家+紅圈所律師,打多場官司沒解決,后來找過來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決的。
(4)工作超過20年,擅長從底層邏輯分析、從企業全局設計方案,不擅長營銷,追求實操落地,走陽光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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