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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報道-以色列高等法院司法庭于周四強烈建議,議會重新就邁克爾·拉貝洛出任國家審計長一職進行投票,理由是本月早些時候舉行的、極具爭議的原初選舉中,法定的秘密投票程序遭到破壞。
“我們建議采取一項程序性措施,該措施并不干預議會的自由裁量權。用簡單的希伯來語來說:請重新投票。”副庭長諾姆·索爾伯格在就此問題舉行的長時間聽證會結束時說道。“無論你們最終如何決定都行,但請以干凈、合規的方式進行。”
索爾伯格是在聽取了長達六小時的口頭陳詞后作出上述建議的,這些陳詞來自要求撤銷此次選舉的多起請愿。
索爾伯格給予被告方——包括議會本身、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以及拉貝洛(內塔尼亞胡長期合作的律師)——至下周一的期限予以回應;否則法院將向其發出臨時強制令。
請愿書指出,至少七名執政聯盟議員曾自行錄制自己投給聯盟候選人拉貝洛的選票過程,據稱此舉系遵照利庫德集團高級官員指示而為,因后者不信任這些議員的投票意向。請愿人主張,此舉違反了《基本法:國家審計長》中關于選舉必須以秘密方式進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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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貝洛在第一輪投票中以57票對60票負于退休最高法院法官約瑟夫·埃爾龍。由于候選人需獲得61票方可當選,因此啟動第二輪投票;但第二輪投票在反對派議員指控執政聯盟議員被指令錄制投票過程后即告終止。
在第二輪投票中,至少七名執政聯盟議員仍錄制了自己投給拉貝洛的選票,最終拉貝洛以61票對57票勝出;部分執政聯盟議員似乎在兩輪投票之間改變了投票意向。
上周,新希望黨執政聯盟議員沙倫·哈斯凱爾表示,執政聯盟議員“被要求進入并站在投票亭后方錄制視頻,以證明自己的投票選擇,這種做法如同非民主政權所為”。
索爾伯格就原初選舉表示:“目前籠罩著一種令人不快的陰云……一種苦澀的味道。”“部分選票顯然存在問題。一些議員違背了議會法律顧問‘不得錄制投票’的指示,并通過創設一種‘錄制投票無妨’的新原則,破壞了相關規范。”這位副庭長補充道。
在聽證過程中,三位主審法官均表達了對秘密投票原則確遭破壞的關切。
吉拉·坎菲·施泰尼茨法官指出,至少存在“某種形式的違規行為”,特指兩起事件:兩名執政聯盟議員離開投票亭時,手中選票上拉貝洛的名字清晰可見。“很難說此類事件不違反秘密投票原則。至于在投票亭內進行錄制,判斷起來較難;但這兩起發生在投票箱外的事件,則屬于明顯違規。”
法官們向議會、內塔尼亞胡及拉貝洛的法律代表提出了多個尖銳問題。
露絲·羅嫩法官指出,事件發展順序令人起疑:先是埃爾龍贏得第一輪投票,隨后執政聯盟議員僅在第二輪投票中錄制投票過程,最終導致拉貝洛逆轉優勢并獲勝。“問題在于,這是否不是一種跡象……表明此前已存在某種指令、請求、暗示或表態,要求錄制投票?否則此事為何發生?”她問道。“或許兩輪投票之間的差異正體現了其后果。”她繼續說道。索爾伯格對此表示支持,反問:“為何不能合理推定事實正是如此?”
不過,法院對請愿人提出的另一項論點持懷疑態度,即拉貝洛因與內塔尼亞胡及利庫德黨存在多重利益沖突而無法履職;坎菲·施泰尼茨法官指出,該問題可通過簽署利益沖突協議予以解決。
法官們還就請愿人希望法院確立何種具體原則進行了追問,指出制定此類原則可能對其他選舉造成意外損害。
羅嫩法官擔憂,若僅因選民錄制投票便撤銷國家審計長選舉,或將誘發不良行為者在其他選舉中效仿錄制行為,以圖借此使選舉無效。
此次任命風波發生于本屆政府屢次試圖加強對司法系統的控制、并曾試圖罷免總檢察長加莉·巴哈爾-米阿拉(該舉動因程序不當已被高等法院裁定無效)的背景下。
國家審計長并非執法官員,但被視為一個關鍵機構,負責公正地審查和審計政府運作。
本案請愿人指出,國家審計長任命程序中的若干設計初衷,正是為了刻意排除政治影響,其中包括將任命與罷免權賦予議會而非政府,以及規定選舉須以秘密方式進行,從而確保議員可依良心自由投票,不受政治壓力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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