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方否認非法改裝車輛】年6月19日,黃子韜工作室就藝人因違停、違反禁令標志及車身改色未備案被處罰一事發布致歉聲明,核心澄清涉事車輛僅“改色未備案”而非“非法改裝”,兩者在法律定性上存在本質區別,目前罰款已繳納、備案手續正在補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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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韜工作室回應分為三個層面——
1. 承認違停并致歉。確認黃子韜存在違反停車規定及禁令標志指示的行為,對此深表歉意,誠懇接受批評。事發后藝人已深刻認識錯誤,主動配合處理。
2. 澄清“非法改裝”爭議,聲明明確區分了“改色未備案”與“非法改裝”的法律定性差異,即改色未備案行政程序違規,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系工作人員疏忽導致,非藝人主觀故意非法改裝破壞車輛安全結構、改變技術參數。
工作室強調,涉事車輛僅變更了車身顏色,并未經過非法改裝,并已安排專人盡快補辦備案手續,確保車輛合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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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黃子韜駕駛一輛黑色蘭博基尼敞篷超跑,在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西路用餐時將車輛停放在非機動車道上,被群眾舉報。北京交警接到舉報后介入調查,于次日通報查實其存在三項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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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停車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罰款200元以下;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罰款200元以下,駕駛證記1分;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交管部門對上述三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行政處罰。黃子韜在接到通知后連夜前往交警大隊,于6月19日凌晨接受教育并繳納罰款,違法行為已全部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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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車身改色后需在10日內到車管所辦理備案,逾期屬于交通違法;而真正的非法改裝涉及改動發動機、底盤、排氣、車身結構等改變車輛出廠技術參數的行為,會被責令復原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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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黃子韜本人也通過社交賬號直接回應:“我沒有非法改裝,車是原廠的謝謝。造謠非法改裝的要追究法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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