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戴云
6月18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防事故”為核心目標,立足“壓責任、控風險、筑基礎、強應急”四個著力點,圍繞“人、機、環、管”全鏈條全過程,旨在以系統化、一體化的思路推動礦山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十五項系統性措施,構建起嚴密的安全生產責任與治理體系。
第一,壓實企業各方責任,打造“責任鏈”。《意見》要求構建從企業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員工,再到上級公司的完整責任閉環。明確礦山及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同時要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上級公司權責清單,做到責任層層傳導、不留死角。
第二,管控重大風險隱患,筑牢“防火墻”。本部分是推動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的關鍵,對企業建立完善風險辨識評估與分級管控機制、強化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做實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推進重大災害綜合治理、加強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均提出了具體、可操作性的要求。
第三,筑牢安全生產基礎,夯實“基本盤”。本部分著眼于提升企業安全管理內生動力與硬件保障水平,要求企業規范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健全以雙重預防機制為核心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大力提升技術裝備保障能力,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根源上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強化應急響應保障,守住“最后防線”。《意見》圍繞突發狀況下“及時響應、科學處置”的目標,要求企業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應急處置體系,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事前要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并常態化開展應急演練,事中要規范事故報告程序和應急處置流程,事后要強化責任倒查追究與全員安全生產警示教育。
“《意見》是一份系統性強、目標明確、措施具體的指導性文件,既精準回應了當前礦山安全領域存在的企業主體責任懸空、風險管控不實等突出問題,也為企業提供了落實主體責任的清晰路徑和長效管理機制。”上述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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