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最丟臉的一戰(zhàn),只用了二十余合。
兩匹馬一錯(cuò),槍棒相交。
這一下,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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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敗,有門道。
秦明不是紙糊的五虎將。他在祝家莊前,和祝龍交手十余合,祝龍便抵?jǐn)巢蛔。鸟R走了。換到林沖上場(chǎng),挺丈八蛇矛和祝龍斗到三十余合,仍是不分勝敗。
欒廷玉也試過秦明。兩人斗了一二十合,不分勝敗,欒廷玉沒有硬拿,只賣個(gè)破綻,把秦明引到荒草里,用絆馬索暗算。
真能正面贏,何必使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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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童貫帶兵來打梁山,秦明頭一個(gè)沖出去,二十余合便把陳翥打下馬。再到征王慶時(shí),他又和袁朗斗到一百五十余合,兩邊才各自收兵。
狼牙棒是重兵器。能掄到一百五十多合的人,到了曾頭市,二十合就沒力氣?
宋江心里有數(shù)。
曾頭市不是尋常陣仗。這里壓著晁蓋的命,也壓著梁山頭把交椅的歸屬。晁蓋臨終時(shí),眾頭領(lǐng)都在旁邊,他轉(zhuǎn)頭看著宋江,留下那句硬話:“若那個(gè)捉得射死我的,便教他做梁山泊主。”
這句話一落地,宋江的路就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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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不能不打。
可他也不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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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頭功,他接不起。
所以曾頭市陣前,那根狼牙棒打得急,卻沒有打到底。二十余合,夠交差;撥馬便走,夠認(rèn)輸;腿上中槍,夠狼狽,也夠保命。
人沒死,局面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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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宋江最穩(wěn)的結(jié)果。
若換成秦明捉人,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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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看得清,秦明也看得清。陣前那一槍扎在腿上,疼是疼,卻比坐上不該坐的位置輕多了。
二十余合,保住的不是臉面,是命!
參考資料
《水滸傳》第四十七回、第四十八回,施耐庵、羅貫中相關(guān)通行本。
《水滸傳》第七十六回、第一百零七回,秦明與陳翥、袁朗交戰(zhàn)情節(jié)。
最高人民法院:《晁蓋“遺囑”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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