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害怕身在境外電詐園區的兒子遭受毆打,浙江一名母親出借自己的銀行卡,先后多次到銀行取現 81 萬元,并按照指令交付贓款。這筆資金全部為電信詐騙被害人被騙錢款。近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一女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 5000 元。
檢方指控,2024年4月初,鮑某在得知其兒子王某在境外園區從事詐騙活動的情況下,王某讓其幫忙取錢。鮑某擔心如果不按要求,兒子會被毆打,于是提供了其自己的兩張銀行卡給兒子用于接收轉賬。
4月7日至23日,鮑某多次按照兒子的要求到銀行提取現金,合計人民幣81萬元,并按照兒子的指示到指定地點交給指定人員。
經查,詐騙案件被害人被騙后,累計向鮑某的銀行賬戶轉賬人民幣81萬元。
2024年7月9日,鮑某在其浙江麗水松陽縣家中被民警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監視居住期間,被告人拒不到案,2026年2月9日,鮑某在浙江省義烏市房間內被民警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鮑某無視國家法律,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歸案后,其具有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判決被告人鮑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