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甌越之窗
5月21日,本公眾號刊發《》一文,如實反映了甌海區梧田街道南甌嘉園一組團部分一期、二期業主私自違建圍墻、堵塞消防通道與車庫出入口的亂象。文章發出后,甌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領導高度重視,不等不靠、主動作為。5月23日上午,雖是周六休息日,梧田執法中隊執法人員便已抵達現場,依法張貼了《溫馨提示單》(編號:NO.250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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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單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相關規定,該圍墻涉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屬于違法建筑,依法應予以拆除;業主可在7日內提供相關材料說明情況;如違法建設行為屬實,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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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們發布《》一文為執法局的快速反應點贊,也為梧田執法中隊放棄周末休息、主動履職的敬業精神由衷敬佩。“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這樣的態度,正是群眾所期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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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個月過去了,墻還在。
6月21日,小編途經該地,發現該違建圍墻依然安然無恙、紋絲不動,沒有拆除的跡象。7日自行拆除期限早已過去,溫馨提示單淪為一紙空文。執法部門雷厲風行地貼了單,然后呢?就沒有然后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
第一,既然認定為違建,為何不依法強制拆除? 溫馨提示單已經明確告知“如違法建設行為屬實,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7日期滿,違建依舊,執法部門依法應當啟動強制拆除程序。《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早有明文:違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行政機關有權依法強制拆除。溫馨提示不是“溫馨提示完就結束”,執法不是“貼完單就完事”。
第二,部分業主為何如此肆無忌憚?從4月10日三期業主自行推倒臨時圍墻,到4月11日一、二期業主挖三期地磚,再到4月14日街道干部拿著規劃圖紙當面解釋規劃紅線無法退讓、測繪人員現場勘測坐標,再到用磚堵車庫,再到5月13日雇傭施工人員砌筑圍墻——一而再、再而三,毫無底線。他們明知車庫出入口是車行要道仍用紅磚封堵。講理講不通,那就必須講法。 溫馨提示單貼了,他們不拆;執法部門若不跟進,這張單子就等于告訴他們:違法成本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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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單是第一步,但絕不能是最后一步。
2026年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正式施行,“倚老賣老”不再是護身符。擅自違建、堵塞通道、破壞公共設施,輕則行政處罰,重則涉嫌尋釁滋事。誰違建,誰受罰;誰堵路,誰擔責。只有讓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我們想問:
溫馨提示單貼了整整一個月,違建圍墻為何還在?
7日自行拆除期限已過,強制拆除程序何時啟動?
執法部門的“高度重視”,難道就止于一張溫馨提示單?
法治社會,不容私搭亂建;文明溫州,不容村霸橫行。
我們再次呼吁甌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梧田街道辦事處乘勝追擊、依法亮劍——依法拆除違建圍墻,疏通消防通道與車庫出入口,追究相關人員的違法責任。溫馨提示之后,需要的是雷霆行動。法治社會,不容私搭亂建;文明溫州,不容違法橫行。以儆效尤,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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