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依法懲治新型毒品犯罪,防范未成年人藥物濫用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事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長劉為波介紹,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單獨或會同其他部門制定多部司法文件,明確從嚴懲處涉未成年人毒品案件的裁判立場。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加大對以青少年為犯罪對象的涉麻精藥品犯罪的懲治力度。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將利用毒品誘騙、控制被害人作為刑法規定的“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情形之一。
印發《全國法院毒品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提出“加大對侵害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懲處力度”指導意見,明確了對具有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實施毒品犯罪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案件的死刑適用規則。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見》,要求從嚴懲處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對于通過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管制麻精藥品加以利用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依法從嚴懲處。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牽頭起草‘兩高一部’辦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有關規范性文件,將對涉未成年人毒品案件處理專門作出規定。”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馬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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